【版权登记】文字作品版权登记需具备条件,文字作品,是指用语言文字符号记录的,用以表达作者思想情感的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作品的创作成果,那么文字作品版权登记需具备条件有哪些?
作品版权应具备如下条件:
1、主体适格。即作品登记申请者应当是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所有人及其代理人;
2、作品合格。即作品不得为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超过著作权保护期、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3、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四条
作品登记申请者应当是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所有人及其代理人。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五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作品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
3.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