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册德国商标的撤销
关于德国商标撤销,通常是指德国专利商标局对违反了德国商标法例及相关规定的行为从而所做出的决定或者裁定,是的原注册商标的专用权被撤销的程序。接下来,就跟着的脚步来了解关于注册德国商标的撤销。
第一:反对注册
在新注册的商标发布后,早期商标的所有者有机会对注册提起上诉。如果担心与自己的注册商标或注册商标存在混淆的可能性,原则上可以提出异议。这也适用于欧盟商标或国际注册商标。反对意见必须在注册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在此期间,必须支付120欧元的异议费。异议是在异议程序中决定的。新注册的商标因此可能会被撤销。
第二:因为放弃而撤销
作为一个商标的所有者,商标的所有者却总是可以做到没有使用该商标。由于无效或没收,商标也可以被撤销。
第三:撤销无效
商标的注册是基于绝对理由拒绝索赔无效撤销,如果商标所有人违法了德国商标法的规定已被注册,当她错过了申请人的标记能力不能成为商标的持有人或绝对的驳回理由反对。撤销请求必须在商标注册十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提交申请后三个月内,必须支付300欧元的费用。德国专利和上吧(DPMA)通知商标所有者撤销请求。如果两个月内没有抵触,该商标被撤销; 如果有异议,撤销程序将在德国专利和商标局(DPMA)之前进行。如果成功,根据德国商标法例的商标注册将因绝对拒绝理由而被废止,并将从注册簿中撤销。商标所有者可能会要求撤销早期权利。撤销程序将在普通法院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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