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我们推送了《要求优先权声明的审批》(点击查看详情)的办事指南,今日学习《撤回优先权声明的审批》。
撤回优先权声明的审批
1、办事条件
申请人认为在国际阶段提出的优先权书面声明中某一事项有书写错误,可以在办理进入国家阶段手续的同时或者自进入日起两个月内提出改正请求。
2、申请材料
申请人请求改正优先权声明中的书写错误,应当提交以下文件:
1.提交改正优先权要求请求书。
2.如果申请人未向国际局提交过在先申请文件副本,提出改正请求的同时还应当附上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3、申请接收方式
申请人应当以书面形式(纸件形式)或者电子文件形式提交申请材料。
1.申请人以书面形式申请专利的,可以将申请材料当面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受理窗口或者寄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
2.申请人以电子文件形式申请专利的,应当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 电子申请系统(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 http://cponline.cnipa.gov.cn/)提交申请材料。
4、办理基本流程
(一)提出改正优先权要求的请求
请求改正优先权要求的,应在办理进入国家阶段手续的同时或者自进入日起两个月内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材料。
(二)改正优先权要求请求的审批
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改正请求后,对提出请求的时限、填写的事项、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对优先权要求进行改正,并告知申请人改正后的事项。不符合规定的,向申请人发出视为未提出该改正请求的通知。
5、办理方式
一般程序,即包括申请、受理、审查与决定等。
6、审批收费依据与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7、审批结果
予以批准的,告知申请人改正后的事项;
不予批准的,发出视为未提出该改正请求的审批决定。
8、结果送达
对于以书面形式(纸件形式)提交的专利申请,一般情况下,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邮寄的方式向申请人告知审批结果。
对于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的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电子文件形式向申请人告知审批结果。
9、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改正优先权要求的文件, 并保证文件的真实合法,不弄虚作假。在审批过程中不以任何方式干扰审批工作。
对相关审批决定不服的,可以根据行政复议法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提出行政诉讼。
10、咨询途径
(一)当面咨询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大厅
(二)电话咨询
(010)62088300
11、公开查询
社会公众和申请人可以登录“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系统”(http://cpquery.cnipa.gov.cn)查询已公布或授权公告的专利申请或专利的相关内容。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以凭其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该系统查询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