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们推送了一系列专利相关的办事指南,继《PCT国际申请的审批》后,我们继续学习《PCT申请进入国家阶段审批》。
PCT申请进入国家阶段审批
1、办事条件
在国际阶段,国际申请不存在被撤回或者被视为撤回,或者国际申请对中国的指定被撤回的情形,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希望在中国获得专利保护的,应当自优先权日起三十个月内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手续,未在该期限内办理的,在缴纳宽限费后,可以自优先权日起三十二个月内办理该手续。
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材料
(一)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手续需要提交的文件
国际申请以外文提出的,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1.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声明(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定的表格)。
2.原始国际申请的说明书中文译文。
3. 原始国际申请的权利要求书中文译文。
4. 摘要的中文译文。
5. 原始附图副本和摘要附图副本(有附图和摘要附图时)。 附图中有文字的,应当将其替换为对应的中文文字。
国际申请以中文提出的,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1.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声明(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定的表格)。
2.国际公布文本中的摘要副本。
3. 国际公布文本中的摘要附图副本(有摘要附图时)。
4. 在完成国际公布前,申请人请求提前处理并要求提前进行国家公布的,还需要提交原始申请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及附图(有附图时) 的副本。
(二)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手续需要缴纳的费用
缴纳规定的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发明专利申请),必要时缴纳宽限费、申请附加费。如果要求优先权的,还应当缴纳优先权要求费。
2023年现行专利、商标、著作权、专利检索官方费用标准
3、申请接收方式
申请人应当以书面形式(纸件形式)或者电子文件形式提交专利申请文件。
1.申请人以书面形式申请专利的,应当将申请文件及其他文件当面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受理窗口或寄交至“国 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
2.申请人以电子文件形式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办理电子申请用户注册手续,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电子申请系统(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 cponline.cnipa.gov.cn)提交申请文件及其他文件。
费用可以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以通过登录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cponline.cnipa.gov.cn)使用网上缴费系统缴纳费用。
4、办理基本流程
(一)办理PCT申请进入国家阶段手续
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手续,即以书面形式或者电子文件形式提交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文件,并以国际申请号缴纳相关费用。
(二)PCT申请进入国家阶段手续的审批
经审查,PCT申请进入国家阶段手续符合相关规定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应当给予国家申请号,明确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日期,并发送《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其国际申请已进入中国国家阶段。不符合规定的,发送《国际申请不能进入中国国家阶段通知书》。
5、办理方式
一般程序,即包括申请、接收、审查与决定等。
6、审批收费依据与标准
收费依据: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专利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0]2441号)(自2017年7月1日起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270号)(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手续时应当缴纳的费用及数额参见下表。
国家阶段费用的减缴: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受理的国际申请,申请人在国际阶段缴纳并缴足申请费、申请附加费(适用时)和检索费的,在进入国家阶段时免缴申请费及申请附加费(适用时)。
7、审批结果
发予以批准的,给予申请号,明确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日期,并发出《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通知书》;
不予批准的,发出《国际申请不能进入中国国家阶段通知书》。
8、结果送达
对于以书面形式提交的专利申请,一般情况下,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邮寄的方式向申请人发出《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通知书》或《国际申请不能进入中国国家阶段通知书》。
对于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的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电子文件形式向申请人发出《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通知书》或《国际申请不能进入中国国家阶段通知书》,申请人应当按照电子专利申请系统用户注册协议规定的方式接收。
9、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手续,即提交规定的文件并足额缴纳规定的费用,保证文件真实合法,不弄虚作假。在审批过程中不以任何方式干扰审批工作。
对相关审批决定不服的,可以根据行政复议法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提出行政诉讼。
10、咨询途径
(一)当面咨询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大厅
(二)电话咨询
(010)62088300
11、公开查询
社会公众和申请人可以登录“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系统”(http://cpquery.cnipa.gov.cn)查询已公布或授权 公告的专利申请或专利的相关内容。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以凭 其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该系统查询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