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1认证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总要求指南

2022-05-12 17:52:35  来源:ISO14001认证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901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总要求指南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附录增补的内容完全是资料性的,目的是防止对本标准第 4 章要求的错误理解。这些信息阐述第 4 章的要求,并和这些要求相一致,而无意增加、减少或修改这些要求。

实施本标准所规定的环境管理体系是为了改进环境绩效。所以,本标准基于这样一个前提,即组织将定期评审和评价其环境管理体系,以确定改进的机会并付诸实施。这一持续改进过程的速度、程度和时间表,组织依据其经济状况和其他客观条件来确定。对环境管理体系的改进,是为了实现环境绩效的进一步改进。

本标准要求组织:

a) 制定适宜的环境方针;

b) 识别其过去、当前或计划中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的环境因素,以确定其中的重大环境影响;

c) 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组织应遵守的其他要求;

d) 确定优先事项并建立适宜的环境目标和指标;

e) 建立组织机构,制定方案,以实施环境方针,实现目标和指标;

f) 开展策划、控制、监测、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审核和评审活动,以确保对环境方针的遵循和环境管理体系的适宜性;

g) 有根据客观环境的变化作出修正的能力。

一个尚未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的组织,首先应当通过评审的方式来确定自己当前的环境状况,以便对它的所有环境因素予以考虑,作为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的基础。

评审应当包括以下四方面关键内容:

――识别环境因素。包括在正常运行条件下、异常条件下(如启动和关闭情况)、发生紧急情况和事故时的环境因素;

――确定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组织应遵守的其他环境要求;

――审查所有现行环境管理惯例和程序(包括与采购和合同活动有关的管理惯例和程序);

――评价以往的紧急情况和事故。

评审时,可根据活动的性质,采用调查表、面谈、直接检查和测量,以及参考过去的审核或其他评审结果等方式。

组织有权自行灵活决定本标准的实施边界,即是在整个组织,还是仅在特定的运行单位实施本标准,由组织自行决定。组织应当规定其环境管理体系的范围并形成文件,以明确界定实施环境管理体系的组织边界。当组织是一个更大组织在给定场所的一部分,对范围的确定尤为必要。边界一经确定,组织在此范围内的所有活动、产品和服务,均须包括在环境管理体系内。应当强调的是,在确定范围时,环境管理体系的可信度取决于边界的选取。若组织的某一部分被排除在环境管理体系之外,组织应当能对此作出解释。如本标准仅在特定的运行单位实施,可以采纳组织内其他部门业已建立的方针和程序,用来满足本标准的要求,只要它们适用于这些行将采用本标准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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