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化融合贯标

申请两化融合基础申报条件

2022-05-13 09:43:10  来源:两化融合贯标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133

申请两化融合基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互联网+制造”类项目的条件:

1.项目单位为在深圳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投资控股的法人企业);

2.项目单位属信息化应用企业;

3.项目单位属制造业企业,或属重点行业或行业龙头企业;

4.企业成立满2年;

5企业上一年度缴纳及减免的企业所得税应不小于50万元;

6.项目前3年度)在信息化硬件、软件、网络、系统集成等方面的投资总额:申报“绿色制造项目”的,应不小于100万元;申报其它类别项目的,应不小于400万元;

7.申报“信息化综合集成创新项目”的,申报单位的两化融合发展阶段应达到“集成提升”或“创新突破”阶段(根据《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详见申请材料第6项)。

(二)申报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类及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类项目的条件:

1.项目单位为在深圳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投资控股的法人企业)或社团组织;

2.项目单位属软件开发商、信息化服务商、行业协会或其它相关组织;

3.项目单位成立时间满一年;

4.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投资总额在500万元以上,其中申报前3年项目投资总额应不小于300万元。

申报两化融合贯标需要达到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2、两化融合工作具备良好基础,管理规范,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

3、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

4、优先支持国家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行业两化融合标杆(示范)企业,获国家或省部级质量奖的企业积极申报。

本文内容整合网站:中国政府网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知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总局

TOP
2008 - 2022 © 中企检测认证网 版权所有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