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

搞懂需求,才是专利申请的开始

2022-08-02 09:18:08  来源:参谋张  专利领域原创作者:靠谱海洋  浏览:3

专利制度是给智慧之火浇上利益之油。

(The patent system has added the fuel of interest to the fire of genius.)

--亚伯拉罕·林肯

这句古老的名人名言,一语道出了专利制度存在的根本意义。

如果用这样的视角或思维来重新审视我们现在身处的“社会主义知识产权初级阶段”,你就会发现很多、很多奇葩和不正常的事情。

这也是为什么国家专利主管部门创造了一个新名词“非正常申请”的真实缘故。

对于我这个现实主义者来说,专利的申请一定要与经济,要与资本,再直白的说就是要与“金钱”挂钩。

可以负责任的说:“任何与经济无关联的专利申请,终将会被时代浪潮所淹没。(泡沫一定会破,只是早晚的事。)”

在日常给企业服务的过程中,我觉得这个核心问题经常会被大家忽略:

“你申请专利的真实目的(价值)究竟是什么?”

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回答起来其实并不容易。

于是,答案经常会被如下几个看似正确,实质无用的词语搪塞:

申报项目;

保护技术;

限制对手;

荣誉资质;

广告宣传;

技术背书等等......

还有一个奇怪的现象,我经常会听到客户和同事说:

“专利服务,你怎么做我并不关心,

我最关心的是你撰写的专利能不能授权?能不能快速授权?能不能告赢对方?

能不能不被无效掉?给我结果就好了嘛?我管你过程如何?”

针对这一现象,我经常会说一个类比,所有的咨询服务(包括知识产权或法律咨询代理服务)都像你去医院就医,绝大多数人的认知是:

“我花了钱,找了医生,大夫似乎就应该、可以帮我治好疾病,而且很多时候,我作为病人并太关心大夫究竟是如何治好我的,我花钱就好啦!该干嘛干嘛!”

在我看来,这是一个非常要命的认知幻觉,我们有的时候总会过分乐观的期望,通过外界的服务来逃避自身应该做出的必要努力。

我们还经常一厢情愿的将自己的身体(其他关键的任务),莫名其妙的就托付给了“外人”,还会心怀侥幸的祈福:“别人会比我们自己更加重视我们自己的身体或关键任务。”

然后会抛出那句:“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找你服务就是相信你的专业,然后你就干吧,过程也别问我,只管给我令我满意(甚至是超出我预期)的结果就好啦!”

殊不知:“其实梳理确定您的真实需求本身,就是一件价值无限的事情。”

很多时候,“梳理需求”才是您真正需要的服务,至于“开方抓药”其实要比明确需求简单的多。(你知道比这两个都难的是什么吗?有机会再和大家展开分享。)

不知道大家是不是听过这样一句话:

“如果我有一小时去解决一个问题,我会用55分钟去思考这个问题本身,用五分钟去想解决方案。”

对,这话又是句名人名言,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应该是爱因斯坦说的 。

可令人无奈的是,这个最最关键的环节,却被客户和同行完美的忽略而过。

然后大家心怀感恩且不切实际的奢望:“我们用同样的动作和行为,获得不一样的结果,而通常我们对这个结果的预期还高的离奇。”

于是,各种尴尬的服务承诺服务交付应运而生,更令人无奈的是,面对这种处境,无论是客户还是同行都还“乐此不疲,享受其中”

还是那句老话:任何违背事物本质规律的活动,最终都会变成“跳梁小丑”被人遗弃,所以,“非正常申请”的大棒已经在发出某种信号,在提示大家要回归刚需、要回归本质。

说到这里,我相信一定会有人质疑(好奇):

你说的不对吧!

你看我们不是做的很好吗?

专利该授权的授权!

项目该拿钱的拿钱!

很多机构给我的承诺不也都做到了吗?(授权、资金)

你这样危言耸听,一定不怀好意,一定另有所图!

哈哈!我确实另有所图,我就是希望无论是科技创新,还是围绕创新的一系列服务(辅助性服务、嵌入式服务)能回归到商业的本质上来,回到开篇林肯总统的名言上来。

在我看来,上述所谓的质疑,归其到本质还是因为我们正身处在“社会主义自主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的初级阶段”所致。

很多事物的发展有其自身发展的规律,我们的发展和进化速度再快,也不可能用短短的40余载赶超欧美发展的超百年历史。

更何况我们还要结合中国人民的自有文化与全球创新融合发展的大势所趋。

所以你心里想的那些质疑只不过是因为无论是政府、客户和机构,都处在所谓的初级阶段,你的一时得益只不过是因为认知不足和运气罢了。

我们要做的不是沾沾自喜、乐在其中,而是要积极主动的引领和促进行业的良性持续发展。

那究竟什么才算良性持续发展呢?我们作为从业者又该做些什么呢?

在我的认知体系里,就一项任务:

通过科学的方法论,帮助客户认认真真的梳理清楚他/她申请专利的目标。

根据多年的实践经验,我们把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需求强度规律进行了梳理。

图 科技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需求强度规律

从图中可以看出,对于科技创新型企业来说,在创业阶段的知识产权需求比较少,这个阶段的创业者主要精力还是会放在跑通商业模式,先活下来的阶段。

一方面自己难有精力和资源(资金)投入知识产权单元,还有一方面的因素是主要竞争对手或关联领域的企业也不会关注到你对他的威胁,所以这类企业的刚需强度非常有限,我们也不建议大家去投入太多精力和资源在这方面。

很多朋友也许会好奇,不是说创新型企业才会有知识产权吗?为啥你会觉得创业阶段的知识产权并不是那么重要呢?

原因除了顾不上以外,客观的说我们国内在各个颠覆性的创新领域的积累确实与欧美有一定的差距。

也很难有创业阶段的创富神话,还是需要经过发展阶段和资本阶段的筛选,那些真正有持续生命力的企业才可能受到市场的青睐。

而往往这样的企业才会是知识产权的刚需主体,他们不仅要针对自己身处的领域进行持续的研发创新,还要在经营的过程中外防对手和上下游企业,内防核心技术的外漏风险。

所以这部分企业对于知识产权的需求是由内而外的,不需要引导和忽悠,因为他们每天的商业经营都会面临技术和产品创新保护的保障。

而这部分需求又千差万别,可以说一千个企业就有一千种细分的目的,虽然有一定的共性,但引导和挖掘起来并不容易。

所以,“社会主义自主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的初级阶段+知产咨询/代理服务的黑箱特点”,导致各种服务的尴尬局面。

不过,我们还是非常笃定,未来的中国创新一定会引领世界,并确保自身发展的长期持续增长,只不过我们迫切召唤“良性、优质回归本质的增长逻辑”“理性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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