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控制程序
玻璃控制程序
1.目的 :为防止玻璃制品在正常或非预期使用下发生破裂,给产品造成安全危害。
2.适用范围 :工厂生产活动场所,产品包括区域等相关的玻璃制品均适用。
3.职责
3.1生产部对生产活动场所玻璃制品的使用、维护、保管和监视负直接责任;相关岗位上的作业人员对这些物品的安全使用负直接责任;
3.2品保部:负责玻璃制品使用情况的监控,有权在玻璃制品使用中出现意外情况时,要求停机整改,并确认完成后恢复生产。
4.作业内容
4.1所有生产场所的建筑物的窗户上使用的玻璃制品,应优先考虑有机玻璃或其他透明不易破裂的材料,采用玻璃制品的窗玻璃必须每日检查玻璃的完整性,所有设备上禁止使用玻璃制品,必须采用类似玻璃透明装置的部分(如:采用有机玻璃或其它类似玻璃的透明材料等);
4.2 生产区域的作业人员,若因近视必须佩带眼镜的,其镜片必须是采用树脂等坚固材料制成的,以防对人身和产品造成安全威胁;
4.3如果生产区域内须使用的玻璃制品,须在带入生产区域包装叠好,以保证其安全性,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检查,防止玻璃意外破损及非预期使用。
4.4原则上在生产区域内,不得将照明灯直接安装在操作台上方或有裸露产品生产线的正上方,对已安装的所有照明设施的固定装置应加以保护,并安装防爆装置,以防其破坏前造成对产品的污染。
4.5生产区域禁止带入或使用玻璃制品,必要情况下使用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任何员工不得将茶杯、餐具等物品带入生产区域,不得佩戴任何玻璃或类似玻璃或尖锐的的饰品,防止滑落损伤产品或掉入包装箱内划伤消费者。
4.6在使用玻璃的位置,行政部人员应经常检查玻璃的自然褪化情况,以防止其自然的脱落或破裂,在检查发现有褪化迹象时应及时更换。
4.7出现意外情况时生产部应立即停止生产,清理并隔离受污染的产品,品保部协助行政部彻查原因,形成书面报告,确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必要时将报告呈总经理签署意见,行政部及时对玻璃设备进行维修,清理事故现场,并经品保部检查无隐患后方可重新开机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