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样品管理及更新作业指导书
包装样品管理及更新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 明确规范本公司及客户的包装样品的保存以及更新等流程,使样品保持有效性,
特订定本制度。
二、范围:适用于来料、制程和成品用于品质查证所需样品及供方(客户)提供的样品。
三、权责:
3.1:品管检验员:负责所属样品的使用、清洁。
3.2:品质部主管:负责所属样品的签发、统计、编号管理和保管。
3.3:技术人员:负责所属标准样品与限度样品的制作,确认客户提供的样品。
四、定义 无
五、作业程序
5.1:样品的签认:
5.1.1 技术人员按客户的要求制作样品,制好的样品经自评合格后送交客户确定,经客户确认合格的样品由制板部编号并保存。
5.1.2 客户直接提供的样品,由板房保存,具体要求按5.1.1执行.
5.3: 样品的管理及更新:
5.3.1 样品签认后,由业务人员管理,样品柜须每个月定期整理一次,确保在有效期内。
5.3.2对于须鉴定产品色泽或材质之样品,应妥善保存,避免损毁或褪色造成标准不同。
5.3.3 样品失效、变更或过期时,样品管理人员需通知相关人员,由板房确认后对于无保留价值的方可报废或其它处理。
5.3.4 样品的有效期到期时,经与客户(供方)代表确认为仍可使用,则重新制定有效期限使用。
5.3.5 对于丧失有效性的样品,样品管理人员申请,经制板人确认后,贴上作废标识,样品作废处理。客户提供的样品按客户要求处理,保存相应的处理手续,以备查验。
5.4 样品之使用:
5.4.1 样品的管理人员在使用样品前先确认样本的外观,变形,破损,没有异常后使用。
5.4.2 样品的管理人员在样品使用之前确认产品的确认周期和有效期,只能使用期间内的样品。
5.4.3 对于制程上各工序之物料、半成品、成品在品质检验上有争议,而无法以既定的标准完成检验,得由品质部提出限度样品,会同板房、业务部实施确认,以保证符合品质要求。
5.4.4 其它部门需要使用样品时,可向样品管理人员借用。
5.4.5 样品被领取后,由相应的领用部门代为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