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jb9001质量管理体系
GJB9001是1996年发布的国家军用系列标准(GJB/Z9001-9004-96),贯彻了《条例》“一次成功,系统管理,预防为主,实行法治”的主导思想,体现了现代质量观念,适应了组织质量管理体系一体化需要,并积极采用了国际标准和国际通用准则。经过实践证明,上述编制军用系列标准的原则是正确的,在修订军用系列标准的过程中继续贯彻了上述原则。
2001年发布的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JB9001A-2001)仍采用“A+B”的结构模式。是以等同采用GB/T19001-2000为基础,增加军用产品的特殊要求编制的,从而包含了GB/T19001-2001的全部内容和特点,包括贯彻质量管理八项原则,增强顾客满意和持续改进,采用“过程方法”结构等。
为了适应当前军用产品的特殊需要,在增加特殊要求方面,GJB9001A-2001的内容突出了以下重点:兼顾设计、开发、生产、安装和服务,突出了设计和开发;兼顾硬件、软件、流程性材料和服务,突出了硬件和软件;兼顾产品形成的各个过程,突出了关键过程;兼顾相关方,突出了顾客。
“标准”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每一次修订都需要满足特定历史时期的需求。国防建设面临新的形势,急需尽快研制高质量的武器装备。因此,GJB9001A-2001在兼顾设计、开发、生产、安装和服务的同时,突出了对设计和开发活动的控制要求。 在产品实现过程的策划中要求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形成各阶段风险分析文件”;在设计和开发中要求“编制产品设计和开发计划,需要时,应编制预先规划的产品改进计划”,“识别制约产品设计和开发的关键因素和薄弱环节并确定相应的措施”等。
新标准区别
2001版的GB/T19000族国家标准,为了适用于所有产品类别,不同规模和各种类型的组织,所提出的要求有高度的概括性和通用性。军用产品也包括四种类别,即硬件、软件、流程性材料和服务,但主要是硬件和软件。因此,在GJB9001A-2001标准中突出了硬件和软件的需要。提出了“运用优化设计和可靠性、维修性、综合保障等专业工程技术进行产品设计和开发”;“对设计和开发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器材,应经过论证、试验和鉴定”;“按软件工程方法,设计和开发计算机软件”等要求。
产品有关键特性、关键件,产品形成过程有关键过程、特殊过程,这是一种客观存在。抓不住关键,控制就失去了重点。在当前情况下抓住关键是实现产品研制一次成功的必由之路。为此,在GJB9001A-2001标准中对关键特性、关键件、关键过程从定义开始,提出了系统的控制要求。
GJB9001A-2001标准在兼顾相关方要求的同时以满足顾客的要求为重点。军用产品的顾客是军方,军方对军用产品的要求和期望代表了国家的需求。因此,在GJB9001A-2001中除了充分体现满足军方对产品质量和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外,还增加了组织的某些质量活动要征求顾客同意的内容。这样做既可以加强组织与顾客的沟通,落实顾客的监督,也充分体现了以顾客为关注焦点的思想。但值得注意的是,顾客的认可或同意,不能造成责任的转移,不能免除组织提供符合要求事项的责任。
标准意义
自1996年GJB/Z9000-9004-96军用系列标准发布以来,随着军工产品质量体系认证工作的开展,系列标准的内容得到了实施,对于一些已经得到实现的质量体系要求,在GJB9001A-2001中进行了删减或简化,对于不适应当前形势发展需要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对于一些新的管理技术作了适当的引入。GJB9001A-2001标准的编制和发布,是对GJB/Z9001-96的继承和发展。
最新版GJB9001B-2009已于2009年12月22日发布,2010年4月1日实施。
gjb9001质量管理体系包含哪些内容
GJB9001军工质量管理体系简介
一、认证简介:
GJB9001军工产品质量管理体系,是根据《军工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简称《条例》)的要求,在ISO9001标准的基础上,增加军用产品的特殊要求编制的。军用系列标准的发布和实施,推动了军工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迅速发展,促进了军用产品质量与可靠性水平的提高。
二、实施认证工作的依据
1.《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第46条:“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和总装备部联合组织对承担武器装备研制、生产、维修任务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认证,对用于武器装备的通用零(部)件、重要元器件和原材料实施认证。未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不得承担武器装备研制、生产、维修任务”。
2.《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第七条:“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四)经评定合格的质量管理体系”。
3.《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管理规定》第15条:“申请单位应当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具备与申请承担任务相当的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
三、申请认证条件
1.符合国家和军队关于武器装备承制单位法人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等有关资质要求;
2.建立并运行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3个月以上,且已完成内审和管理评审。
3.对已承担装备研制生产任务的单位,应有相关装备主管部门或军事代表机构出具的推荐意见;对尚无装备研制生产经历,但有装备研制生产相应能力,且相关装备主管部门或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军工集团公司有研制、订货意向的单位,应有相关装备主管部门或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军工集团公司出具的推荐意见。
四、认证流程
1)认证咨询阶段
合同签订后,我公司会安排咨询老师到企业进行调研,
确定企业的认证意图,协助企业确定组织机构和职责权限划分,体系的覆盖范围,编制和完善认证所需要的体系文件,对企业人员相关进行的培训,并指导企业按体系文件的要求运行,并协助企业进行认证的申请。
2)认证审核阶段
由认证机构派出的审核员,到企业按照认证标准及企业体系文件规定对企业申请认证范围的活动的进行检查,重点是核实企业的情况及编制认证文件和记录,检查结束上报认证机构颁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