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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认定过程

2024-05-10 15:28:05  来源:专利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2

对于专利申请人来说,最不希望的就是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认定。这意味着我们可能真的要背上“非正常“的标签。

一旦接到“非正常申请专利”相关通知,就真的算是被下了“非正常”的“死刑”了吗?

当然不是。

本篇文章我们从非正常的认定流程,来看看申请人是否有为自己“翻身”的机会,以及机会的次数。

PART 1、非正常专利申请的认定流程

下面这个图的认定流程,可以让你一目了然。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23年发布的《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认定及认定后的办事指南》可知:

一方面,通报发出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进行仔细的排查与核查,最大限度减少误判的可能;另一方面,申请人/代理人在接到通知结果后,仍有机会对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所涉及到的专利做相应处理。

PART 2、“非正常”翻身机会

从上面流程可以看出,申请人即使被认定为非正常,也是可以通过申诉“翻身”的。

但是,申诉“翻身”的机会有几次呢?这还得看看接到非正常认定的通知类型。

地方知产权管理部门通知

如果是接到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通知的“非正常申请”认定结果,申请人可以选择主动提出撤回或者申诉。

即使申诉失败,也仍然还有机会。

若国家知识产权局仍然认为属于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可以发出“审查业务专用函(非正常)”或“审查意见通知书”。这时,申请人又可以选择主动提出撤回或者申诉。

但是如果申诉不成功,根据发出通知类型会有变化。

● 如果是审查意见通知书,审查员会直接下驳回决定。如果想再申诉,只能复审。

● 如果是审查业务专用函(非正常),没成功会继续下审查意见通知书,还有一次申诉机会,这次不成功才会被驳回。

不难看出,如果非正常认定结果第一次是由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通知的,申请人至少有2-3次申诉机会,才会下驳回。

审查业务专用函(非正常)通知

当然,有些非正常认定的结果通知,会直接通过审查业务专用函(非正常)方式通知。

就如前面提到的,申诉不成功还会下审查意见通知书。

如果非正常认定结果第一次直接是通过审查业务专用函(非正常)通知,申请人有2次申诉机会,才会下驳回。

审查意见通知书

此外,还有少数情况是直接下审查意见通知书,来通知非正常认定结果。

这种情况很显然只有1次申诉机会,如果不成功会被驳回。

PART 3、翻身机会多,翻身机会就大?

以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通知的方式,翻身机会算是最多的,但是真的就代表翻身机会大吗?

并非如此。

非正常申诉能否成功,还得看被认定的原因类型。

比如,如果是因为相同的发明创造拆分为多个专利申请而被认定为非正常,这种不管几次,什么证据,要翻身都不容易。

又比如,如果是因为质疑研发实力而被非正常,那么通过一些研发实力证据、产品开发证据,是很有希望翻身的。

.......

一般情况下,第一次申诉没成功,后面也基本很难成功。

当然也有特殊情况,比如,因为有些证据需要时间才能提供,包括研发的产品等。这种确实有多次机会,更有利。

总结

总的来说,申请人不需要过于纠结被收到通知的类型,以及申诉机会的次数,更应该考虑如何避免非正常。

本文内容整合网站:中国政府网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知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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