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变更申请
(一)受理条件
(二)获取途径
1.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大厅、各地方知识产权业务受理窗口、商标业务受理窗口;
2.中国商标网(https://sbj.cnipa.gov.cn)。
(三)申请材料
《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称地址联系地址变更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规则集体成员名单申请书》或《变更商标代理人文件接收人申请书》、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居民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或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文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等)复印件。变更注册人名称的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申请文件为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本,中文译本须经申请人或代理机构或者翻译机构签章确认。
(四)办理流程
1.填写申请书,准备其他申请材料
申请人可通过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申请书式栏目(https://sbj.cnipa.gov.cn/sbj/sbsq/sqss/)获取申请书。
2.提交申请
(1)网上提交
通过互联网登录商标网上服务系统(https://sbj.cnipa.gov.cn/sbj/wssq/)线上提交申请,具体方法详见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栏目;
(2)当面提交
通过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大厅、各地方知识产权业务受理窗口、商标业务受理窗口提交;
(3)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提交。
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中国商标网(https://sbj.cnipa.gov.cn)“商标代理”栏目中。
3.缴纳规费
申请人收到缴费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申请人通过网上方式提交申请的,可通过商标网上申请系统进行在线支付;申请人递交纸件申请的,登录注册网上申请平台在线支付(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交文的,可持带有缴费码的缴费通知书到商标注册大厅缴费)。
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由接受委托的代理机构按规定代为缴纳费用。
收费标准:申请按类别收费,每个类别收费150元,电子申请免费。具体请见:https://sbj.cnipa.gov.cn/sbj/sbsq/sqzn/201912/t20191227_611.html。
4.等待审查结论
(五)办理进度查询
1.网络查询
通过中国商标网(https://sbj.cnipa.gov.cn)查询;
2.现场查询: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
(六)办理结果
1.不予核准或视为放弃的,送达《不予核准通知书》或《视为放弃通知书》;
2.核准变更的,发送《变更证明》,刊登公告(注:变更联系地址不予公告)。
(七)监督评价
1.网上投诉
中国商标网商标局局长信箱https://sbj.cnipa.gov.cn/sbj/jzxx/
公众留言https://www.cnipa.gov.cn/col/col79/index.html
2.信函投诉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中国商标大楼,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邮政编码:100055.
(八)办理时限
一般情况下,商标局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平均1个月时间完成首次审查。
(九)便利化举措
1.相关业务可通过便民咨询热线(010)62356655、(010)63218500获取便利业务办理的相关信息。
2.在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设有综合业务服务窗口,统一提供咨询、引导等服务;
3.设置帮办代办窗口,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可通过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一窗通办窗口办理商标业务,该窗口由专人引导、专人服务,全程帮助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办理好商标业务;
4.开通线上办事引导功能:可登录中国商标网(https://sbj.cnipa.gov.cn),进入“申请指南”模块,获取办事引导;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设置“商标”栏目,提供线上办理引导;
5.申请人可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渠道;
6.采用电子证照。
(十)“好差评”情况
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现场办理已开展“好差评”。
(十一)服务质量保障
1.电话咨询和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现场办理一次性告知申请材料;
2.实行限时办结;
3.实行业务人员培训。
(十二)相关表格
《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称地址联系地址变更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规则集体成员名单申请书》《变更商标代理人文件接收人申请书》。
下载网址:https://sbj.cnipa.gov.cn/sbj/sbsq/sq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