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D电子烟许可证有什么要求
TPD(Tobacco Products Directive)电子烟许可证的相关要求主要体现在对电子烟产品的成分、生产和销售等环节的严格规定上,以下是具体要求:
一、产品成分要求
尼古丁含量限制:
烟油中的尼古丁含量不得超过20mg/mL。
含有尼古丁的烟油填充容器体积不得超过10mL,在一次性电子烟或单次使用的烟弹中,烟弹或贮液器的体积不得超过2mL。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电子烟的尼古丁释放量应维持在稳定水平。
其他成分要求:
制造商需提供详尽的烟油成分分析,包括各种成分和添加剂的含量,以确保产品符合欧盟的健康和安全标准。
认证可能要求测试产品中羰基化合物、痕量金属(如铅、镉等)、乙酰类和醇类等成分的含量,以保证产品不含有害成分。
二、生产和销售要求
生产流程说明:
制造商需提供详细的生产流程说明文件,包括批量生产过程,以证明其生产过程符合TPD要求。
产品包装和标签:
产品的包装和标签需提供清晰的信息,包括成分、尼古丁含量、使用方法以及警示信息,确保消费者能够了解产品内容和风险。
技术设计限制:
电子烟设计需符合TPD规定,包括设计图纸和要求,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市场监管和不良反应报告:
从事电子烟生产制造销售的相关人员需要提供电子烟可能会对人体造成的不良反应信息。
需符合TPD对不良反应的市场监管要求。
三、注册和通告要求
注册流程:
制造商需在欧盟TPD指令中电子烟认证(ECAS)注册网址进行注册,申请Submitter ID,并填写相关表格。
注册完成后,登录账户开通信息平台(EU-CEG),填写信息、上传附件,并选择不同国家分别提交资料。
通告要求:
电子烟产品需在进入市场销售前6个月进行通告和公示。
通告内容应包括制造商名称和联系方式、成分清单及释放物含量、毒理学数据、尼古丁剂量摄入量信息、产品组成和生产过程描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