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化融合贯标申报条件有哪些
两化融合贯标申报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企业注册与运营状况:企业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具备真实运行的业务。
两化融合基础与需求:企业应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明确需求,且两化融合工作已具备良好基础,成效显著。
企业所属行业:申报企业通常为生产制造类型企业,但不限制产品所属行业。
企业规模与人员:
对于劳动密集型企业,人数建议在100人左右;生产高度自动化的企业人数无具体限制。
建议企业年营收在300万以上,人数在15人以上。若企业规模在50-100人左右,销售收入一般需达到2000万以上。
信息化系统应用:企业需已应用或计划应用信息化系统,如ERP、MES、PLM、PDM等,且软件使用情况需满足基本的进销存功能。单独的财务软件或OA行政管理软件不能作为主要依据。
财务保障:企业需具备财务的持续保障能力,近两年对信息化工业化有持续的资金投入,包括生产设备、信息设备、服务器以及各种培训服务等。
信息化安全:企业需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有独立机房的企业应制定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和机房管理制度;若企业系统为云端部署,无独立机房也可。
管理体系经验:企业应具备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如已取得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证书。
评估与自评:企业需在中国两化融合咨询服务平台两化融合评估系统中完成评估工作,且自评估得分需达到一定标准(如80分以上,具体根据地区政策而定)。
其他条件:
企业应具有生产现场,具备工业化条件,包括产品、工艺、生产、设备、设施、管理和市场、客户服务等。
企业内部相关部门至少需应用实施2项信息化系统。
鼓励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及获得国家或省部级质量奖的企业积极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