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FSMS 认证标志:食品安全与合规管理的核心凭证
FSMS(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标志作为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权威证明,其规范使用与认证流程合规性直接影响市场信任度。在 2025 年 6 月 30 日 FSMS 认证全面完成新版转换的背景下,企业需同步衔接节能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的合规要求,精准把控标志使用边界与管理细节。
二、节能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2.1 实施规则与 FSMS 认证的协同逻辑
节能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虽聚焦能源利用效率,但与 FSMS 认证存在隐性衔接:食品企业在生产环节使用的节能设备需符合该规则要求,而 FSMS 认证标志的合规使用可间接佐证企业管理体系的系统性 —— 既保障食品安全,又兼顾绿色生产。例如,认证审核中需核查节能设备的运行记录,其结果纳入 FSMS 体系有效性评估。
2.2 标志使用中的节能合规标识要点
根据节能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第 5.3 条,获证企业若同时持有 FSMS 认证与节能产品认证,需注意两类标志的区别使用:
- 不得在节能产品包装上标注 “已获 FSMS 认证” 等暗示产品符合性的表述
- 宣传材料中需明确区分两类认证的覆盖范围,避免混淆消费者认知
- 节能设备的 FSMS 管理记录需可追溯,作为标志持续有效的佐证
三、FSMS 认证标志 2025 年核心规范(基于 CNAS-CC180:2023)
3.1 标志样式与制作标准
FSMS 认证标志需与 CNAS 认可标志组合使用,具体规范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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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素 |
具体要求 |
依据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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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组合方式 |
认证机构标志居左,CNAS 标志居右 |
万泰认证《标志使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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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色值 |
认证标志:C100M80Y30K20;CNAS 标志:C100M80Y0K0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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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小尺寸 |
宽度不小于 9mm,底色填实反白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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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规范 |
标准代号用 Arial 体,横线 3 条 |
同上 |
3.2 认证转换与标志过渡要求
2025 年 6 月 30 日未完成认证转换的企业,原 FSMS 认证标志自动失效,转换关键节点如下:
- 2024 年 10 月 1 日起:新申请企业直接按 CNAS-CC180:2023 标准审核发证
-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存量企业需通过单独转换 / 监督审核转换 / 再认证审核转换完成更新
- 过渡期间:旧标志可使用至失效日,但需在宣传材料注明 “认证转换中”
四、FSMS 认证标志使用禁区与常见误区
4.1 绝对禁止使用场景(依据 CNAS-CC180:2023 第 8.3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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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区类别 |
具体行为示例 |
违规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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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包装类 |
在食品初级包装印 “本产品获 FSMS 认证” |
证书暂停,限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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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暗示类 |
宣称 “FSMS 认证保障产品零污染” |
通报批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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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组合类 |
单独使用 CNAS 标志替代 FSMS 认证标志 |
撤销认证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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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范围使用 |
用生产领域标志宣传销售环节服务 |
限期纠正,公示违规信息 |
4.2 企业高频误区解析
- 误区 1:在外包装箱标注 “FSMS 认证通过”
✅ 正解:仅可在企业官网、宣传册等非产品载体使用标志(东南标准认证中心规定)
- 误区 2:认证转换期间新旧标志混用
✅ 正解:需按转换进度单版使用,转换完成后 15 日内更换所有旧标志
- 误区 3:将 FSMS 标志用于检测报告封面
✅ 正解:标志不得关联具体产品检测结果(万泰认证 2.7 条款)
五、FSMS 认证标志管理的长效合规建议
- 建立标志使用台账:记录使用场景、制作数量、审批人,保存 3 年以上
- 同步节能合规审查:在标志使用方案中纳入节能设备认证状态核查
- 定期内部培训:每季度开展新规解读,重点覆盖采购、生产、销售部门
- 对接认证机构预警:设置标志有效期提醒,提前 6 个月启动再认证流程
FSMS 认证标志的规范管理既是食品安全责任的体现,也是衔接节能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等多领域合规要求的关键。企业需紧扣 2025 年新规,把控标志使用细节与认证转换节点,以权威标志背书提升核心竞争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