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关于2020年度深圳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事项)的申报通知

2022-04-21 10:47:47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45

关于2020年度深圳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事项)的申报通知
截止时间:8月12日 
资助金额:500万元
支持内容和支持标准:
支持内容主要包括提升公共服务能力、重点服务进口、技术出口业务和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包括取得国际通行的资质认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提升研发创新水平资助、离岸服务外包贴息)。
(一)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支持内容:
1.支持我市企业和社会机构建设和维护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公共服务平台为我市服务贸易企业和机构提供共性技术支撑、云服务、检验检测、测试、统计监测、信用建设、信息共享、品牌建设推广、人才培养和引进、贸易促进、知识产权、产业规划、政策研究、智库咨询等公共服务。对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营费给予支持。
2.支持国家文化出口基地、数字服务出口基地、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完善相关公共服务。对基地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营费给予支持。
(二)重点服务进口
支持内容:支持企业扩大鼓励进口服务,对重点服务进口企业实际服务进口额给予贴息支持。
(三)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
对每个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资金支持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对每个符合条件的申请培训机构资金支持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1.取得国际通行的资质认证
支持内容: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取得国际通行的资质认证,对国际资质认定费用给予支持。
2.服务外包人才培训
支持内容: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和培训机构开展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对培训费用给予支持。
3.提升研发创新水平
支持内容: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开展研发、设计和品牌建设,对企业从事服务外包业务的研发投入费和品牌建设费给予支持。
4.离岸服务外包贴息
支持内容: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加快发展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对服务外包企业实际取得的离岸服务外包收入给予贴息支持。
(四)技术出口业务
支持内容:支持企业扩大技术出口,对技术出口企业实际取得的技术出口额给予贴息支持。
支持标准:以审定通过的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企业取得的技术出口收汇金额(人民币金额)作为计算贴息的本金,按照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0年6月30日前最近一期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给予贴息支持。单家企业贴息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备注:申请技术出口贴息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请离岸服务外包贴息支持。

本文内容整合网站:中国政府网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知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总局

TOP
2008 - 2022 © 中企检测认证网 版权所有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