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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关于申报2020年甘肃省专利资助奖励的通知

2022-04-21 15:07:00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49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甘肃省专利资助资金的通知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利资助政策的引导作用,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促进全省专利创造质量的持续提升,为我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提供有效支撑,根据《甘肃省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科〔2015〕71号)(以下简称《资助办法》),我局现启动2020年度甘肃省专利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资助范围
(一)资助对象
1.专利申请人(或第一申请人)为在本省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
2.专利申请人(或第一申请人)为具有本省户籍或本省居住证明的个人,且申请人地址在本省境内。
(二)资助范围
1.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2.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进入国际阶段或国家阶段的国外专利(PCT方式申请);
3.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授权的国外专利(直接申请);
4.2013年12月31日前获得授权,至今有效的国内发明专利(已享受资助的除外)。
(一)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职务发明每件资助2000元,非职务发明每件资助1000元。
(二)国内授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职务发明每件资助500元,非职务发明每件资助200元。
(三)向国外申请专利,每件专利资助总额不超过50000元。
1、采取PCT方式申请的,进入国际阶段,每件专利申请资助10000元,进入国家阶段,按指定国家或地区多少进行资助,每个国家或地区资助不超过10000元。
2、直接申请国外专利授权的,按申请国家或地区多少进行资助,每件专利申请每个国家或地区资助不超过10000元,实际发生额低于10000元的,按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资助。
(四)有效授权发明专利缴纳年费满7年的,每件资助年费4000元。
二、工作程序
1.资助的标准、材料以及资助申请的受理、审批等事项均按照《资助办法》执行。
2.申请人应填写《甘肃省专利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于2020年7月24日前报所在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3.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按照《资助办法》对辖区内申报的资助专利进行初审,并确定初审专利的资助金额。
4.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初审后应填写《甘肃省专利资助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连同签署初审意见的《甘肃省专利资助申请表》一并于2020年8月7日前上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工作要求
1.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利用各种渠道大力宣传《资助办
法》,充分发挥《资助办法》的引导作用。充分利用授权专利数据和有效发明专利数据,尽可能让所有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申报资助项目。
2.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资助专利的组织申报工作,严格履行审查责任,严格财政资助资金的使用,严禁专利重复资助,对已获得市(州)财政专利资助经费的专利不得再申报省级资助。
3.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8月7日前提交《2020年度市州专利资助情况报告》。内容主要包括:2020年度省级专利资助项目申报汇总情况说明;2019年度市级(含所辖县、市、区)专利资助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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