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汇总 | |
泉州市 | |
鲤城区 | 鼓励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国家标准,对国家、省、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的,区政府一次性配套补助2万元,主要用于补助企业开展标准认证辅导、组织认证活动等相关工作经费。 |
丰泽区 | 对辖区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的,区政府一次性配套补助2万元,主要用于补助企业开展标准认证辅导、组织认证活动等相关工作经费。 |
洛江区 | 对国家、省、市级知识产权试点企业、示范企业、优势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给予2万元知识产权工作资金,主要用于补助企业开展标准认证辅导、组织认证活动等相关工作经费。 |
泉州台商投资区 | 对各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龙头企业或各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优势)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标准认定的给予一次性补助8万元。 |
晋江市 | 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的企业,奖励4万元,认证后通过第一年年审的,再奖励3万元,通过第二年年审的,再奖励3万元。 |
石狮市 | 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的企业,给予奖励4万元;对认证后第3年再通过年审的企业,给予奖励5万元。 |
南安市 | 对各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
惠安县 | 企业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且拥有专利5项给予奖励8万元。 |
永春县 | 对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的,每家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主要用于补助企业开展标准认证辅导、组织认证活动等相关工作经费。 |
德化县 | 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标准认证的企业奖励5万元。 |
福建省泉州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汇总
2022-04-22 12:37:00 来源:知识产权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