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伤残抚恤关系接收要办多久
伤残抚恤是我们国家的现役军人才能够享受的,伤残抚恤关系是军人享受的凭证,需要军人把自己的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到原户籍地,然后地方的退役军人事务局来办理转移接收工作,这样就可以在地方上享受了,那么在金昌伤残抚恤关系接收要办多久呢?下面小编就给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一、金昌伤残抚恤关系接收要办多久
25工作日
二、金昌伤残抚恤关系接收办理条件
“伤残人员跨省迁移的,迁出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伤残人员申请及其伤残证件和迁入地户口簿,将伤残档案、迁入地户口簿复印件以及《伤残人员关系转移证明》,发送迁入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并同时将此信息上报本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三、金昌伤残抚恤关系接收办理材料
1.2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
2.转出部门提供的抚恤关系转接表
3.残疾军人证(现场查验)
4.户口本(现场查验)
5.本人身份证(现场查验)
四、金昌伤残抚恤关系接收办理依据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四条“残疾军人由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机关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2、《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四章伤残抚恤关系转移“第十九条残疾军人退役或者向政府移交,必须自军队办理了退役手续或者移交手续后60日内,向户籍迁入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转入抚恤关系。民政部门必须进行审查、登记、备案。审查的材料有:《户口簿》、《残疾军人证》、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或者武警后勤部卫生部、武警边防部队后勤部、武警部队消防局、武警部队警卫局)监制的《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或者《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申报审批表》、退役证件或者移交政府安置的相关证明。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对残疾军人残疾情况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复查鉴定残疾情况。认为符合条件的,将《残疾军人证》及有关材料逐级报送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查无误的,在《残疾军人证》变更栏内填写新的户籍地、重新编号,并加盖印章,将《残疾军人证》逐级通过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还申请人。各级民政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级民政部门需要办理的事项,如复查鉴定残疾情况的可以延长到30个工作日。
伤残抚恤是对受伤残疾军人的一种补偿,军人成为残疾人士是没有生存能力的,那么就没有能力获得收入的,可以依靠伤残抚恤金。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