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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布涉嫌无资质代理机构

2022-04-30 09:35:29  来源:知识产权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9

原标题:最新!广东发布涉嫌无资质代理机构

近日,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布了海德思哲(深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在未取得专利代理资质的情况下,受他人委托代理专利申请,根据《广东省专利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可确定金额3.59(万元)。

海德思哲(深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涉嫌无资质从事专利代理案

行政相对人信息

行政相对人类型:法人及其他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海德思哲(深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LR779Y法定代表人何卫强

行政处罚信息

案件名称:海德思哲(深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涉嫌无资质从事专利代理案

决定文书名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文书号:深市监南罚字【2020】知15号

违法依据:《广东省专利条例》第四十三条“从事专利代理、检索、评估、许可贸易等服务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取得执业资质或者资格;专利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规定。

违法事实:经查实,当事人海德思哲(深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在未取得专利代理资质的情况下,受他人委托代理专利申请,并获违法所得35900元。

处罚依据:《广东省专利条例》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未依法取得专利服务的执业资质或者资格,以营利为目的从事专利服务的,由专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处罚类别: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罚款:3.59(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可确定金额3.59(万元),不确定金额:

罚款金额(万元):3.59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3.59

处罚决定日期:2021-01-13

执法主体名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

本文内容整合网站:中国政府网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知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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