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利

专利办事指南:更正错误请求的审批

2022-04-30 09:44:58  来源:商标专利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38

更正错误请求的审批

1、办事条件

更正错误请求的请求人应是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或专利代理机构。

2、申请材料

在专利公报或单行本中出现的错误,当事人请求专利局更正错误的,应提交更正错误请求书。

更正错误请求书填写的内容应当符合手续文件的形式要求,并且满足下列条件:

1.请求人是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或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

2.请求更正的内容是在专利公报或单行本中出现的错误。错误是指请求更正的内容与客观实际不符合。

3.更正错误请求书中应写明正确的专利申请号、发明名称、请求更正的事项等,并经由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或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签章。专利局自行发现的专利公报或单行本错误,即行修改,无需当事人提交申请材料。

3、申请接收方式

纸件文件可通过面交或寄交至专利局受理处或专利局各代办处。专利电子申请可通过电子形式提交。

(一)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

(二)办公时间

申请文件提交

面交:受理窗口和代办处:工作日 8:00-17:00

邮寄提交:全天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邮政编码:100088)

电子申请方式提交:全天(包括节假日)

4、办理基本流程

专利局收到更正错误请求书后,根据请求书中陈述的内容判断是否启动更正程序。确需启动的,经审查员确认后更正相应错误信息并告知当事人。在必要情况下,还将启动更正公告及更换专利证书程序。

5、办理方式

一般程序,即包括申请、受理、审查与决定、更正公告、 更换证书等。

6、审批结果

经审查不属于可更正情形的,审查员向当事人发出相应通 知书并说明原因。

经审查属于错误应进行更正的,审查员启动更正程序,发出修改更正通知书,修改相关错误事项,有必要的情况下,在专利公报上进行更正公告,并启动更换专利证书等程序。

7、结果送达

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向申请人发送相关通知书,有必要的情况下,在专利公报中予以公告。

8、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对更正错误请求相关审批决定不服的,可以根据行政复议法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提出行政诉讼。

9、咨询途径

(一)当面咨询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大厅

(二)电话咨询

全国统一电话咨询热线:(010)62356655

10、公开查询

在中国专利公布公告系统(http://epub.cnipa.gov.cn)可以获取专利公报,在专利公报中可以查看更正公告信息。

本文内容整合网站:中国政府网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知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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