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利

Why华为在授权10天就放弃“合法监听”专利?

2022-05-01 09:56:17  来源:商标专利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644

一、华为的“合法监听”专利始末

近日,华为公司于近日获得发明授权的一项关于“合法监听”的专利的消息刷爆了网络,国内各门户网站包括网易、搜狐、新浪等各大媒体均予以转发,最早发布消息的一批文章已经被404河蟹了,华为回应称他们‘只’提供技术,言下之意由**推行在某些品牌的手机中使用。笔者检索后发现华为公司已于近日主动放弃了该“高价值”的专利。

这项专利的名称为“一种合法监听的方法、网关设备、系统、存储介质”的专利,这项专利的技术方案,是解决合法监听中心无法获取用户本地业务数据的问题,公开号为CN110326278B。。申请日为2017年2月28日,申请公告日为2019年10月11日,授权日为2021年3月31日,主动放弃日为2021年4月9日。

至于华为为何这么快放弃这个高价值专利,是基于避嫌?还是基于目前国际形势下的示弱?还是……我们在此不做评价,我们要来说一下“合法监听”专利技术。

二、何谓“合法监听”?

 说到“合法监听”,相信很多人想起了刘青云、古天乐、吴彦祖等主演的《窃听风云》,系列电影,电影中的利用各种监听设备和方法进行监听和取证的过程令人印象深刻。

根据万维百科的解释,合法监听是一种根据法律授权,以分析或取证为目的,对通信网络的数据的获取。这些数据一般而言主要包含信令或网络管理信息,或者,在少数情况下,还包含通信的内容。如果数据不是实时获取的话,那么这样的行为就被称为“访问留存的数据(retained data,简称RD)”。

关于进行合法监听的依据,主要包括保护基础设施的安全和保护网络安全。一般而言,公共网络基础设施的运营商可以因为这些目的而进行合法监听。在美国,私有网络基础设施的运营商天然地拥有在他们的私有网络范围内保持合法监听能力的权利——除非另有禁止。

合法监听的依据之一是执法部门、监管部门或行政部门及情报部门按照当地法律对电信通信进行监听拦截。在一些司法体系中,实现合法监听——尤其是对内容的实时访问——可能需要专门的手续,并得到来自具有相关权限的部门的适当的许可。这种行为以前被称“窃听”(wiretapping),自从电子通信一出现,这种行为就存在了。

很多网友说,以后再也不使用华为手机了,改用苹果手机。笔者要说的是,“合法监听”一词最早来自美国法律你们可知晓?

根据翻墙之后的Google百科显示:合法监听功能是根据美国法律,也被照搬到许多其它国家,尤其是欧洲,所有的电信设备都必须提供设施用于对被选中的用户的呼叫进行监听。必须有一定程度的支撑,以便它能被建立在任何不同的网元中。按照相关的美国法律,“合法监听”的概念也被称为“通信协助执法”。

对于合法监听,我国法律明确规定:

国家安全机关因侦察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国家安全机关为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可以查验组织和个人的电子通信工具、器材等设备、设施。

三、从专利分析看“合法监听”

专利信息,虽然不能全部反映某些技术的全部背景,但是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客观地反映一些事实。

笔者以“合法监听”“通信协助执法”“lawful interception”为关键词在专利数据库中对发明名称和摘要进行了简单检索就发现:全球“合法监听”专利达到了1403件、诺基亚才是“合法监听”专利的最早申请者、瑞典是“合法监听”专利最多的国家、华为还有不少“合法监听”专利……

事实1:全球“合法窃听”专利到了1403件!

全球与“合法窃听”相关的专利达到了1403项,全部为发明专利,授权399项,有效专利412件。

“合法窃听”专利最早由诺基亚公司于1997年申请的“用于截取的方法和装置的一个目标移动台在GPRS网络”,“合法窃听”专利从近20年内申请增长,到2013年进入申请最高峰151项,其实近几年来申请量是逐渐下降的。

事实2:诺基亚是全球“合法窃听”专利最多的企业!

华为不是合法监听专利最早申请者,已经没落的名企诺基亚才是“始作俑者”。诺基亚、爱立信、阿尔卡特、西门子等公司的“合法窃听”专利也不在少数。

事实3:瑞典是全球“合法窃听”专利最多的国家! 

事实4:华为还有51件“合法窃听”有效专利!

华为虽然很快放弃那件专利,但是除此之外还有很多类似专利(51件),涉及到监听网关、网络设备、语音通信、安全分流、分组数据网关等技术分支。

事实5:苹果没有申请“合法窃听”有效专利!

不管事实如何,专利数据库中,并没有检索到苹果公司申请合法监听相关的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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