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四川、云南、西藏、新疆、天津、安徽、湖北、海南、内蒙古、福建、重庆、大连、宁波、江苏、宁夏、广东发布通知,明确了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相关要求和具体截止时间。
一、官方申报时间
湖北 | 截止9月20日 | ||
海南 | 截止6月7日 | 截止8月5日 | |
内蒙古 | 截止5月10日 | 截止7月10日 | 截止9月10日 |
福建 | 截止6月10日 | 截止7月31日 | |
重庆 | 3月20日至8月31日 | ||
大连 | 4月15日至5月11日 | 7月15日至8月11日 | |
宁波 | 截止6月15日 | 截止8月16日 | |
江苏 | 截止6月30日 | 截止7月30日 | 截止8月31日 |
宁夏 | 截止9月10日 | ||
广东 | 截止5月16日 | 截止7月16日 | 截止8月26日 |
二、官方认定条件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第十一规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三、官方联系方式
一、吉林省
谢斌 0431-82752795、18186847306(微信同步)
陈嵩嵩 13500828700(微信同步)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省政务大厅214室(省科技厅行政审批办)
官方申报通知:
http://kjt.jl.gov.cn/xwzx/tztg/202102/t20210207_7937522.html
四川省
谭攀 雷林 胡涵涵 周乐瑶 (028)68107842 68107837 68107839
科技厅高新处: 金攀静(028)86721352
官方申报通知:
http://kjt.sc.gov.cn/kjt/gstz/2021/1/21/209a4cd19b5d4d038571c3f29ba03cae.shtml
云南省
(一)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促进会
联系人:包雨鑫、姚广博、邢学东
联系电话:18788519025、15687792686、13658897926
(二)云南省科技厅高新处
联系人:吴菲、魏金亚、左琳昆
联系电话:0871-63160665(兼传真)
通信地址:昆明市北京路542号云南省科技大楼502室 邮编:650051
官方申报通知:
http://kjt.yn.gov.cn/show-12-5386-1.html
西藏
联系人:扎西普尺
联系电话:0891-6837871
材料报送地址:西藏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拉萨市北京西路19号 科技厅2号楼四楼)
官方申报通知:
http://sti.xizang.gov.cn/xwzx/tzgg/202101/t20210119_188578.html
新疆
崔 奇 0991-4592860
王付娟 0991-3626571
陈 强 0991-3832818
认定咨询QQ群:68061097(申请入群时注明企业名称和姓名)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科学一街353号自治区科技厅
官方申报通知:
http://kjt.xinjiang.gov.cn/kjt/c100264/202102/d9fd51af6a5a484a8c257c8dabb598d4.shtml
天津市
官方申报通知:
http://kxjs.tj.gov.cn/ZWGK4143/TZGG2079/202102/t20210226_5367846.html
安徽省
省科技厅联系电话:0551-62674421 62653528
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551-68150588
省税务局联系电话:0551-62831644
省开发中心网上申报咨询电话:0551-65370026
省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电话:0551-62999803
官方申报通知:
http://kjt.ah.gov.cn/kjzx/tzgg/120261121.html
湖北省
高企申报咨询 027-87272996 /87265789 /87268178
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咨询 027-12345
省科技厅 张远钦 姜胜来 027-87135815
省财政厅 王行知 027-67818860
省税务局 胡宏凯 027-87322308
官方申报通知:
http://kjt.hubei.gov.cn/kjdt/tzgg/202103/t20210310_3386722.shtml
海南省
省高企认定办:65300226;62333680.
官方申报通知:
http://dost.hainan.gov.cn/xxgk/tzgg/202103/t20210309_2942805.html
内蒙古
官方申报通知:
http://kjt.nmg.gov.cn/kjtnews/nmkjtlist.asp?tbid=39352&tdid=333
福建省
省科技厅高新处,联系电话:0591-87881523;
省财政厅税政处,联系电话:0591-87097827;
省税务局企税处,联系电话:0591-87098273.
官方申报通知:
http://kjt.fujian.gov.cn/xxgk/tzgg/202103/t20210312_5548191.htm
重庆市
市科技局:李正权67513507;
市财政局:邓孝润67575388;
重庆市税务局:秦鹏67572690
官方申报通知:
http://kjj.cq.gov.cn/zwxx_176/tzgg/202103/t20210318_9009995.html
大连市
科技局审批办窗口受理电话:0411-65851150
科技局审批办地址:大连市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1楼C区5号科技局窗口
税务部门咨询电话:12366
区(市)县科技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区域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山区 |
马超 |
82565736 |
西岗区 |
张凯伦 |
83676165 |
沙河口区 |
吴妍 |
84368920 |
甘井子区 |
张军 |
86319207 |
旅顺口区 |
李秋月 |
86395551 |
普兰店区 |
姜丹平 |
83112469 |
瓦房店市 |
张正杰 |
85610991 |
庄河市 |
李成贵 |
89846767 |
长海县 |
孙佳巍 |
39370189 |
金普新区 |
徐向前 |
88530212 |
高新园区 |
薛哲方 |
88149459 |
长兴岛 |
范立艳 |
85280200 |
保税区 |
吴海涛 |
87318017 |
官方申报通知:
http://www.kjj.dl.gov.cn/government/NewsDetail?id=63bdb6b3-7a7f-487f-a784-6ea1e3ba0e17&&type=1
宁波市
网络填报咨询
市科技信息研究院 赖中恩 电话:87970569
政策咨询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郭斯勇 电话:87910711
市科技局高新处 闻必峥/孙烨烽 电话:89292204/89292205
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 康海波 电话:87732395
官方申报通知:
http://kjj.ningbo.gov.cn/art/2021/4/7/art_1229055665_58918993.html
江苏省
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李天童
电 话:025—57715164
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系人:徐雷、任海玲
电 话:025—85485961、85485971
材料报送地址: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创新管理与高新技术服务处(南京市龙蟠路175号304房间)
官方申报通知:
http://kxjst.jiangsu.gov.cn/art/2021/4/7/art_48967_9745038.html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科技发展战略和信息研究所
联系人:李洪娟 韩 博 杨 芳
电 话:0951-5032792 5044688
自治区科技厅高新处
联系人:叶学军
电 话:0951-5026942
官方申报通知:
http://kjt.nx.gov.cn/kjdt/tzgg/202104/t20210401_31421.html
广东省
1.省高企业务咨询电话:020-83163873、83163265
2.省阳光政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20-83163338
3.地市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咨询电话,联系方式见附件3.
4.省高企业务管理电话:020-83163876、83170061、38358042
官方申报通知: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26106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