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第十一批商标业务受理窗口
最近,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受理窗口等第十二批19个商标业务窗口的公告,将于2021年7月20日正式启动运行;此外还发布了关于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广西和青海业务受理窗口的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设立
第十二批商标业务受理窗口的公告
为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便广大申请人就近办理商标申请事宜,批准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受理窗口等第十二批19个商标业务窗口,现予以公告。新设窗口2021年7月20日正式启动运行,开展商标申请受理工作。
附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第十二批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年7月1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辽宁、广西、青海
知识产权业务受理窗口信息的公告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规范地方专利商标业务窗口名称 稳步推进知识产权业务“一窗通办”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0〕36号)要求,辽宁、广西、青海三地积极整合优化专利商标窗口服务资源,推动知识产权业务受理“一窗通办”。经研究,同意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业务受理窗口、广西业务受理窗口和青海业务受理窗口,现予公告窗口信息(详见附件)。
附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广西、青海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