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利

打击黑代理,专利请求书联系人是员工需提供证明材料

2022-05-05 11:22:17  来源:商标专利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31

近日,有申请人收到补正通知书,内容是:请求书中的联系人明显不是申请人单位的工作人员,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若该联系人是申请人单位的工作人员,提交加盖该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近年,我国国内专利申请的年专利代理率在61%-75%,呈稳步上升趋势。

专利申请一般两种方式:一是委托具有专利代理资质的专利代理机构进行提交;二是申请人以邮寄或者面交或者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系统(或者CPC客户端)。

以委托代理机构提交和以申请人的方式提交,在提交的材料中的区别就是请求书中一个是填写代理机构信息(另加一个委托书);一个是填写联系人信息。而“黑代理”没有资质,一般会以联系人的方式进行提交专利申请。

《专利审查指南》中明确:

4.1.4联系人

申请人是单位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填写联系人,联系人是代替该单位接收专利局所发信函的收件人。联系人应当是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必要时审查员可以要求申请人出具证明。申请人为个人且需由他人代收专利局所发信函的,也可以填写联系人。联系人只能填写一人。填写联系人的,还需要同时填写联系人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

这不,近期就有企业收到补正通知书,内容是:联系人明显不是申请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如果联系人是申请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加盖该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如果不是就要极性补正。

如果联系人是工作人员,那么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是写个证明文件,盖个公章就行呢?

还是要证明+劳动合同呢?

还是要社保权益单呢?

要说这三种材料中,可信度最高的当然是社保权益单了!

那如果没有给缴社保!提供劳动合同+盖公章,应该也不会不给过!

如果是“黑代理”以联系人方式提交的(联系人不是申请人单位工作人员),那就更头疼了!

一般企业公章管理比较严格,不会随意盖!如果给你盖了证明,但是审查员不认,让你提交劳动合同或者社保!那就歇菜了!

在补正书中,审查员也说了,如果不是本单位,可以进行补正。如果以前的联系人是“黑代理”的,补正为企业的联系人后,以后申请的相关纸质文件全部直接邮寄给企业。如果你补正换了人,那就是在告诉国知局你可能是“黑代理”。

(“黑代理”签的专利代理要么是自己以联系人的方式进行申请;要么是委托给有资质的代理机构申请,这种利润会很低,同时一但被查到也会被处罚,也属于无资质代理专利业务,下方两处罚都是这种类型。)

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 处2倍罚款48.05万元!

违规出借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无资质代理专利业务被处罚

如何查你委托的代理机构是否有资质?

打开下方链接:

http://dlgl.cnipa.gov.cn/txnqueryAgencyOrg.do

选择专利代理机构查询,在机构名称中输入:机构名称

点击查询按钮

专利代理机构列表 没有列出名单就是没有资质。

专利授权率一直被关注,而专利代理率只是偶尔被关注,出现于每年的《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年报》中。

根据2014-201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年报》的国内专利申请数据统计,6年期间的三种专利的代理率处于61.15%-82.57%之间。

随着近几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蓝天”行动,三种专利的代理率呈上升趋势!

国知局也知道,在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专利申请中,有一部分是无资质代理机构通过CPC客户端以企业名义申请的。请求书的联系人信息处留黑代理的信息。所以在蓝天行动中,也同时核查以联系人方式违法开展专利代理业务。

早在201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发文:将核查一批以联系人方式违法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行为线索,并向地方转送。

2020年国知局深化蓝天行动通知中写明:扩大对未委托代理机构的专利申请联系人信息的核查范围,全面筛查无资质专利代理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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