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2月1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时强调,要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把应急物资保障作为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尽快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是市场监管在公共突发事件中的核心角色。今年1月2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启动“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系列行动,鼓励企业对社会做出“三保”承诺,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稳定、质量安全和市场供应,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然而“三保”行动作为突发事件的紧急应对策略,虽响应者甚多,却由于监管资源的有限、监管技术的局限、关键节点的监管盲区等因素使其难以发挥价值。
一、 我国应急物资供应链管理现状
(一) 现阶段我国应急物资供应链管理机制和方法
我国的应急物资管理机制是随着汶川大地震等一系列突发事件的爆发而逐步建立起来的。2008年汶川大地震暴露出物资管理的诸多问题。近些年突发事件频发,应急物资短时间内产生了大量需求,其中暴露出的物资储备不足,促使国家、省、市、县各级政府部门开始认识到应急物资储备的必要性,并逐步建立相关的物资储备制度和管理体系。以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医疗物资保障来说,由国务院联防联控办公室统筹,医疗物资保障组协调部分省市党委政府集中本地医用物资、全力驰援疫区,再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选派73名司局级和处级干部作为驻企特派员,赴16个省市56家重点生产企业和原材料供应企业,确保生产调运全程可控、经营困难及时解决。
整体而言,目前我国应急物资供应链管理实行一体化管理。从供应链各环节看,在储备、供应、调用、运输方面国家均发布了明确的管理要求文件。
在应急物资储备方面。国家要求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早在2006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指出,在物资保障方面,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在应急物资供应方面。2020年1月,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之初,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做好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和调度安排工作紧急通知》明确指出,有关企业要抓紧组织原材料采购和产品生产,及时完成生产任务,并加强产品质量管理,确保物资符合相关安全标准。有关企业应及时上报产能产量、产品库存等数据。
在应急物资调用方面。根据“先近后远,满足急需,先主后次”的原则开展应急物资调用相关工作。在应急储备物资不足的紧急情况下,可实行“先征用,后结算”的办法。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之初,2020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做好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和调度安排工作紧急通知》明确指出,建立有关工作衔接机制。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确定一名厅(局)级负责同志牵头对接联系物资调拨工作。
在应急物资运输方面。《国务院发布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明确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后,有关部门根据救援需要及时协调民航、交通和铁路等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交通运输保障。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可以看到,目前我国的应急物资供应链管理各环节都主要以保证供应数量和效率为主要目标,质量上的把控主要依靠驻企特派员、基层执法力量等人力监管的方式;供应链各环节管理相对独立,并没有形成高效的协同机制,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管理的问题依然存在;应急物资供应链整体采用“自上而下”的监管模式,命令逐级下达,信息层层上报。
(二) 我国应急物资供应链管理信息化手段的应用
从此次疫情来看,针对应急物资保障运用了以下几种模式的信息化机制:
一是主管机关建立的局域互联网平台,如工信部作为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物资保障组的组长单位,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了国家重点医疗物资保障调度平台。该网络平台实质上是集中模式,由主管机关自上而下进行管理,主要用于收集、统计、分析、监控、调度各类物资的产能、产量、库存以及运输等情况,为应急物资供应链管理过程中供应、储存和运输环节的信息化提供了保障。
二是由企业主导的物资供应链,如京东在接受应急物资指令后利用自己的供应链系统配送物资,由于该配送系统没有和决策管理系统链接,所以这种局部网络只是在执行主管机构的命令,而不能平等互动,仍然是集中模式的延伸。
三是由科研机构或公益机构组织建立的区块链公益平台,如武汉大学联合区块链机构主导的璎珞善联,众多捐赠方和需求方在该平台发布捐赠和需求信息,通过区块链技术使数据信息不可篡改,供需精准对接。由于该平台只作用于物资分配的环节,因此只是对供应链下游单一环节扁平化管理的应用。
此外,还有其他应用于供应链单个环节的信息平台,例如京东公益物资募捐平台,中国红十字会在其网页上开通了“捐赠”板块;也有涉及应急物资供应链多个环节信息共享的平台,如“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题”等。这些信息化平台依然没有摆脱集中式或单节点的模式。
二、 我国应急物资供应链管理的相关问题
为了深入了解我国应急物资供应连管理的现状,课题组前期赴浙江调研,后前往西安万事利集团、建德市朝美日化有限公司、浙江省轻工业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社降生市场监管局等地,对口罩、防护服等应急物资的生产细节、检验流程、监管措施等内容进行全方位了解,总结出了以下几点问题。
(一) 应急物资供应链运作环境特殊、系统复杂,其管理效率受到上游因素影响
应急物资供应链的运作多以突发的灾害事件或非常态事件为背景。这类事件通常会导致应急物资需求无法预测。课题组在对杭州某口罩生产商的调研中获悉,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导致对口罩的需求激增,进而,口罩的核心原材料熔喷布需求随之高涨,采购难度极大,也导致市场的熔喷布质量参差不齐,直接影响口罩出厂时间,进而严重降低了口罩的供应链管理效率。
(二) 部分应急物资生产企业缺乏信息化质量控制手段,应急物资质量参差不齐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之初,口罩作为防护的“第一道防线”,需求呈现井喷式增长,大量口罩行业上下游企业集体增产转产。而全球疫情的大爆发使中国口罩、消毒液、医用手套、防护服等防控急缺物资需求量也呈井喷式增长。然而,这些应急物资的质量暴露出良莠不齐、假冒伪劣等问题,国家药监局、各省市药监部门相继曝光部分企业口罩召回的通知。针对口罩质量问题,课题组走访杭州及其周边口罩生产企业,发现这些企业在口罩生产过程中与质量相关的信息化程度极低,并且信息化改革的动力与积极性也不高。
(三) 合格评定技术与模式影响供应链管理效率,检验检测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
合格评定活动的特点是既要控制过程又要控制结果,两者之间的逻辑依靠严谨的认证规则和一整套科学的审核方法和模式。应急物资通过检验检测之后方可进入供应链的后续环节。可见,合格评定的工作效率直接影响着应急物资供应链的管理效率。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之初,随着对应急物资需求的激增,相应的合格评定需求水涨船高。各地方检验机构纷纷出台“随到随检”、“费用减免”等服务,有的省市自行开发检验信息系统(如浙江的“lims”系统对口罩进行检测),让企业通过系统随时关注检验进度,以求加快应急物资的合格评定工作。然而,这些系统只是“程序上的信息化”,并未实现“随产随检”,从本质上缩短合格评定的时间。
(四) 应急物资供应链管理缺乏有效协调机制,其管理效率仍存在较大提升空间
以应急物资存储为例,《突发事件应对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应急物资储备的主体主要是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和突发事件易发、多发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这比较容易造成不同地域之间储备的差异以及缺乏协调等问题。例如,课题组调研显示,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之初,各地对于口罩的存量、生产能力等信息的掌握度不完善,对于口罩的充分保障存在缺口。再以应急物资采购为例。公共事件突发时,应急物资供应链面临要求高、任务急、时间紧的情形,很容易带来若干问题。以物资采购环节为例,供应商的临时匹配往往容易造成供需不协调、系统对接不流畅等问题,从而导致缺货甚至断链的风险;另一方面,在上下游的匹配过程中,耗费了大量时间和人力。在疫情期间应急物资供应效率不高,其根本原因在于缺乏实时的供给需求端数据,缺乏科学有效的系统模型支撑,因而不能较好地匹配现有的供需资源。
(五) 应急物资供应链各环节信息共享渠道有限,信息反馈不及时、披露不全面
应急物资供应链涉及环节较多,包括采购、配送、分发等环节。目前每个环节的数据零散分布各处,由于缺乏运行良好的平台,使得相关信息无法实现共享与有效存储。同时,应急物资供应链各参与主体的参与行为具有动态性和不确定性,因此各主体之间的沟通机制、沟通渠道较为有限,导致各级之间信息传递时效性较低,甚至出现信息不对称的情况。
另一方面,从现有运行中的公益捐赠平台来看,较为侧重物资捐赠的信息化,即通过网页或系统实现物资的捐赠,为公众捐赠提供了极大便利条件。然而,对于捐赠的物资的储备、物流、送达受益人等环节的信息披露不充分。例如,承担着接受和分发捐赠物资工作的湖北省红十字会却出现物资分发效率低下、信息发布不及时以及物资分配不公开透明的问题,受到各界的质疑。
三、 解决当前主要问题的有效方法探析
结合目前我国应急物资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应急物资供应链管理改革的方向:一是需要健全高效的质量控制机制,高效质量控制机制就是从“合格评定结果的数据化”向“基于数据的合格评定”进行转化,由“单个产品的检测”向“供应链多节点信息采集”过渡;二是需要配备有价值的信息协同机制,有价值的信息协同机制就是公开透明、真实、完整、共享、可追溯的实现方式。这就需要建立一套扁平式的应急物资供应链系统,并将合格评定和区块链技术相结合嵌入供应链系统,利用合格评定传递质量信任的特性和区块链算法实现链下链上信息协同,促使应急物资信息公开透明、真实、完整、共享和可追溯。
(一) “合格评定+区块链”的新型信任评价技术的概念和优势
“合格评定+区块链”的新型信任评价技术,是由合格评定机构对需要上链的关键节点和相关信息作出确认和标准化,并负责核实上链信息的真实性,由区块链来保证上链信息的透明度和不可篡改性,将以前仅传递符合性结果的合格评定制度升级为过程信息的传递和自动对标的评价,在以前机构人为鉴证模式的基础上增加机器验证的属性,全面提高合格评定过程的透明度、客观程度和可追溯性,实现对关键指标的标准、评审方式跨区域、跨企业的高度统一。
一是可以实现生产活动、合格评定活动全时段、全流程跟踪。区块链上的每一个区块都有时间戳,这与供应链管理的流程相契合,一件商品从原材料、加工生产到认证检测、入库存储、交通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都可以依照时间顺序将信息上链,为合格评定提供有效的依据。
二是增加合格评定活动的公信力。可以说,在一个商品的供应链环节中,因为信息上链的环节多,参与的机构也不止一家,能够使彼此互相监督,增加了作假的成本和难度,使得合格评定活动更加透明。随着线下信息采集的智能化进程逐步加深,区块链技术可以直接对接企业的管理系统如ERP系统(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进一步降低人为主观性对合格评定数据的采集的影响。
三是提高当前市场监管效能。一方面是对商品供应链上的企业,另一方面是对合格评定机构,当前监管方式主要侧重对于产品的监督检查,对合格评定过程的历史文件进行抽查。但目前的合格评定过程还原难度较大,产品抽检也不能还原生产过程。如果供应链管理采用了“合格评定+区块链”信心信任评价技术,监管部门只需要对供应链关键节点进行数据的审查,可以大大降低监管的频率及对企业生产活动的影响。
(二) 在应急物资供应链管理中需要引入“合格评定+区块链”新型信任评价技术的必要性
在急时战时,应急物资面临不确定性高的动态需求,监管部门亟需一种兼顾质量、效率、透明度、公信力的新型监管工具。市场监管部门不仅需要在有限的时间内确保应急物资的质量安全,还需要确保供应和价格。这就要求监管工具不仅具备高效准确地判断应急物资质量的能力,还要精准掌控应急物资的数量、产能等信息。传统的认证和检测手段需要一定的时间和周期,且无法解决“人盯人”模式下基层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等问题,因此无法满足应急状态时的监管需要。而“合格评定+区块链”新型信任评价技术作为一种新型监管辅助的工具,不仅可以满足传统质量监管的需求,更具备智能高效的信息协同、联动性,能够整合市场监管各业务线条的功能。
1.区块链技术引领高效的协同性,帮助合格评定提速增效
在应急物资保障的背景下,供应链管理的各环节会汇入大量主体,如果使用传统的集中式信息机制,需要对这些主体和行为信息一一采集并层层上报,很难进行高效协同。区块链带来的机器信任,可以在区块链内的用户主体中即时共享。由于区块链的特性,可以使互不信任的主体在数据确权和保护的方式下彼此共享数据,因此可以在应急的情况下,快速链接各相关方主体,并持续增加节点。因此,相比传统的应急物资监管需要出动大量基层执法力量驻场监管、合格评定周期漫长等弊端,“合格评定+区块链”新型信任评价技术可以使质量控制以高效的流程进行,而不以损害供应的数量和效率为代价。
2.合格评定的制度信任,有效补充区块链机器信任的短板
传统的信任机制是以合格评定制度为主的制度信任,依靠的是技术机构的权威性,审核员的客观性和道德感。而以区块链技术为代表的机器信任,通过与企业的生产系统对接自动采集数据,从而减少人为操作。对于企业来说,合格评定过程对标性更强,是更为长久且高效的选择。然而,区块链技术无法保证上链信息的真实可信。因此,“合格评定+区块链”新型信任机制,是对区块链弱点的有效补充,是制度信任与机器信任的完美结合。由合格评定机构负责校准链下信息采集的设备仪器,对于无法自动采集的数据,由审核员负责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并上链,这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成为最优的信任机制选择。
3.“合格评定+区块链”新型信任评价技术可以保证供应链信息完整真实,满足民用应急物资的监管需求
在后疫情时代,应急物资的监管还需要应对平时和急时转换的要求。呈现散点式爆发的小规模疫情,使得医疗用的应急物资需求大幅度下降,而民用应急物资的需求依然维持在高位。不仅如此,民用应急物资出口的需求持续攀升。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提升民用应急物资质量,提高企业竞争力和群众满意度,需要引入一套行之有效又一以贯之的现代化质量控制策略。合格评定和区块链结合的方式,正是将应急物资供应链上的采购、生产、检测、物流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准确记录并共享,这也是在有限的基层监管资源条件下,最行之有效的监管方式。同时,可以通过调整关键节点监测的信息内容和上链的频率,来满足平时急时转换时不同的监管需求,可以避免相当一部分的运动式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