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关于发布《2021年度深圳市享受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科普基地名单核定申请指南》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2021-10-20/2021-12-20 |
支持方式 |
税收优惠 |
申报主体 |
(一)对公众开放的科技馆,专门从事面向公众的科普活动,有开展科普活动的专职科普工作人员、场所、设施、工作经费等条件。 (二)自然博物馆、天文馆(站、台)、气象台(站)、地震台(站)以及高校和科研机构设立的植物园、标本馆、陈列馆等对外开放的科普基地。 |
关于发布《2021年度深圳市享受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科普基地名单核定申请指南》的通知
2022-05-07 09:47:32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