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关于开展2021年度南海区促进机器人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机器人本体生产企业产品补贴专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
10-22/11-10
支持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国内销售情况补贴其生产的属国内自主品牌的三轴或以上工业机器人。
具体如下:
(一)销售给国内用户或机器人系统集成企业的,按整机售价(不含税)15%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额不超过2.25万元/台;
(二)销售成套自动化、智能化设备的,可根据其中工业机器人的售价,按上述比例进行补贴;
(三)补贴的产品须在申报前通过终端用户的验收,且能够提供终端用户的验收文件。
申报主体
在南海区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以工业机器人研发、生产制造为主营业务,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在南海区内使用厂房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依法、诚信经营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