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关于福田英才荟3.0“生物医药研发奖励”网上申报通道开通的通知
申报时间
11-09/11-15
支持方式
(一)奖金。
1.创新药:
完成临床前研究并取得临床许可,奖励每名研发人员20万元;
成功完成Ⅰ期、Ⅱ期、Ⅲ期临床研究,分别奖励每名研发人员10万元、20万元、30万元;
获得生产批件,奖励每名研发人员40万元。
2.改良型新药:
完成临床前研究并取得临床许可,奖励每名研发人员15万元;
成功完成Ⅰ期、Ⅱ期、Ⅲ期临床研究,分别奖励每名研发人员10万元、20万元、30万元;
获得生产批件,奖励每名研发人员40万元。
3.获批纳入国家医疗器械优先审批通道的第三类医疗器械:
完成临床前研究(取得临床试验批件),奖励每名研发人员15万元;
成功完成临床试验研究(取得注册证),奖励每名研发人员30万元;
获得生产批件(生产许可证),奖励每名研发人员40万元。
(二)认定福田英才。
根据奖励对象意愿,区科创局可将符合条件的研发人员认定为福田英才,具体标准详见政策内容。
生物医药类机构在研创新药(含生物制品,下同)、改良型新药(含生物制品,下同)和获批纳入国家医疗器械优先审批通道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完成临床前研究并取得临床许可的,给予研发人员最高20万元奖励。
在研创新药、改良型新药成功完成Ⅰ、Ⅱ、Ⅲ期临床试验研究后,分阶段给予研发人员最高总额60万元奖励,其中,完成Ⅰ期临床后最高奖励10万元、完成Ⅱ期临床后最高奖励20万元、完成Ⅲ期临床后奖励30万元。
首次注册且获批纳入国家医疗器械优先审批通道的第三类医疗器械成功完成临床试验研究后,给予科研人员最高30万元奖励。获得生产批件的,给予科研人员最高40万元奖励。
同一家生物医药类企业(机构)一年内最高可申报5人。累计奖励达到80万元的,可认定为Ⅰ类福田英才;累计奖励50万元(含)以上的,可认定为Ⅱ类福田英才;累计奖励20万元(含)以上的,可认定为Ⅲ类福田英才。
申报主体
申报人所在企业(机构)为福田辖区生物医药类企业,注册登记、税务关系在福田区,且依法纳税、企业经营规范、信用记录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