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深圳市关于开展2021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
11-08/11-17
支持方式
各省(区、市)推荐的优秀场景和示范工厂申报主体分别不超过20个和10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的优秀场景和示范工厂申报主体分别不超过10个和5个。
每家中夹企业申报的优秀场景和示范工厂分别不超过6个和3个,由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主管部门推荐,不占属地指标.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推荐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好、示范性强的项目,并充分考虑行业覆盖面.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最终入选项目的指导和服务,并给予优先支持。
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在深圳市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且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