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广东省关于发布2021~2022年科技与金融结合专项工作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2-05-07 11:34:42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4

项目名称

广东省关于发布2021~2022年科技与金融结合专项工作申报指南的通知

申报时间

11-01/11-30

支持方式

专题一: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基金后补助

1.与孵化器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孵化资金合作额度不低于300万元,给予5万元后补助;

2.投资珠三角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按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对投资粤东西北地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在孵企业,按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

按照上述两项标准累计核算,单家创业投资企业后补助金额10万元以下的不予受理,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请申报单位先行自我测算。

专题二:创业投资基金落户补助

1.实缴出资额超过10亿元以上的部分,财政后补助金额不超过实缴出资额的1‰;

2.实缴出资额为1亿元~10亿元(含)的部分,财政后补助金额不超过实缴出资额的1.5‰;

3.实缴出资额为1亿元(含)以下的部分,财政后补助金额不超过实缴出资额的2‰;

每家创业投资企业获得的后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专题三:科技天使投资风险补助

1.创业投资企业所投资的初创科技型企业接受投资时,设立时间不足2年(24个月)的,财政后补助金额不超过创业投资企业实际投资额的10%;

2.创业投资企业所投资的初创科技型企业接受投资时,设立时间满2年(24个月)不足4年(48个月)的,财政后补助金额不超过创业投资企业实际投资额的6%;

3.创业投资企业所投资的初创科技型企业接受投资时,设立时间满4年(48个月)不足5年(60个月)的,财政后补助金额不超过创业投资企业实际投资额的4%。

每家创业投资企业获得的后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专题四:普惠性科技信贷后补助

1.单家银行实际投放金额20亿元(含)以上的,按照“基准额”经系数调节后给予风险补偿,其中“基准额”不超过100万元;

2.单家银行实际投放金额10亿元(含)以上20亿元(不含)以下的,按照“基准额”经系数调节后给予风险补偿,其中“基准额”不超过50万元;

3.单家银行实际投放金额1亿元(含)以上10亿元(不含)以下的,按照“基准额”经系数调节后给予风险补偿,其中“基准额”不超过10万元;

4.单家银行实际投放金额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不含)以下的,按照“基准额”经系数调节后给予风险补偿,其中“基准额”不超过5万元。

本专题中的“基准额”是指核算各银行机构提供信贷凭证后的基础补偿额度。具体补偿金额结合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组织开展的科技信贷政策导向年度评估结果作区间内调整,具体补偿金额=基准额×提高系数(该系数根据广州银发〔2016〕61号文评估结果核算)。

专题五:重大创新平台建设科技信贷服务后补助

1.单家银行实际贷款金额1亿元(含)以上的,不超过100万元;

2.单家银行实际贷款金额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不含)以下的,不超过50万元;

3.单家银行实际贷款金额20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不含)以下的,不超过20万元;

4.单家银行实际贷款金额200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10万元。

申报主体

专题一、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基金后补助

广东省内注册成立、与科技企业孵化器签订了《孵化基金共建协议》等协议并将实缴出资额纳入火炬统计的创业投资企业。

专题二、创业投资基金落户补助

广东省内注册成立的创业投资企业。

专题三、科技天使投资风险补助

广东省内注册成立的创业投资企业。

专题四、普惠性科技信贷后补助;专题五、重大创新平台建设科技信贷服务后补助:省内法人银行总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省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均不含法人银行)一级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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