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关于开展2022年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中小企业抱团数字化转型试点项目)
申报时间
09-01/09-30
支持方式
鼓励产业集群中小企业抱团发展,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商牵头组建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联合体,每年给予集群试点牵头单位1000万元服务额度,每年对该集群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按项目已投入金额的50%进行奖励,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为300万元。
每年入库集群试点不多于10个,通过每年复检的集群试点,可继续获得下一年度的奖补,政策有效期内单个集群试点奖补年限累计最高3年。
申报主体
试点申报主体单位必须是在佛山市内依法设立满 1年或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良好的制造业企业或涉企行业协会,技术牵头单位必须为具有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运营能力的平台商或通信运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