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广州市天河区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技创新政策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
04-21/05-31
支持方式
1、天河区软件业重点企业落户奖励:
落户后第一、二、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增长20%以上的,在对应年度分别给予区经济发展贡献100%、50%、50%的奖励,每家企业三年累计不超过1亿元奖励。其中,新落户天河智慧城核心区、天河高新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对应年度分别给予区经济发展贡献100%、80%、50%的奖励,每家企业三年累计最高不超过1.5亿元。
2、天河区新增规模以上软件企业奖励:
对上年度首次纳入规模以上软件业统计,且年度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3、天河区软件业企业营收增长奖励:
营业收入每增长1000万元可获得1万元奖励,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不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4、天河区软件产业贡献人才奖励:
营业收入每增长1亿元给予1个产业人才奖励名额。产业人才奖励由企业自行确定名单,按其个人对经济发展贡献的30%予以奖励,每人每年最高10万元,奖励金额合计不超过企业对本区经济发展贡献的30%。
5、天河区电信企业扩大业务规模奖励:
方向一:电信业务总量增长对上年度电信业务总量增长50亿元以上的电信业企业,电信业务总量增速达到10%给予5个产业人才奖励名额,增速达到20%给予10个产业人才奖励名额,增速达到30%给予15个产业人才奖励名额,增速40%(含)以上给予20个人才奖励名额。
方向二:对区经济发展贡献根据辖内电信业企业上年度对区经济发展贡献排名,排名第1的给予20个产业人才奖励名额,每相差一个名次递减2个名额,最低为第6名给予10个名额。
6、天河区数字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支持:
①按项目获得资助或奖励资金的50%予以支持,其中,国家级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省级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市级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
②对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广州国际金融城片区范围内的示范项目,按项目获得资助或奖励资金的80%予以支持,其中,国家级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省级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市级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
7、天河区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
按项目获得资助或奖励资金的50%予以支持,其中国家级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省级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市级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
8、天河区支持先进制造业重点企业落户奖励:
按照企业落户后第一、二、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分别给予对应年度对区经济发展贡献一定比例的奖励,三年累计不超过1亿元。
9、天河区支持工业“强链”“补链”企业落户奖励:
按企业落户后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10、天河区工业产值增长奖励:
奖励合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11、天河区工业企业成功申报国家级“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奖励:
对工业企业首次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给予100万元奖励。企业可同时享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及“制造业单项冠军”的奖励。
12、天河区工业产值贡献人才奖励:
按其个人2021年度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的30%予以奖励,每人最高10万元,奖励金额合计不超过企业对本区经济发展贡献的30%。
13、天河区支持租赁和购置办公场地奖励:
①对2021年度工业总产值3亿元(含)以上且工业总产值增速为正的规模以上制造业工业企业(企业总部或研发中心场地设在本区),按照企业2021年度在本区实际租赁场地给予20%租金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②对2021年度工业总产值1亿元(含)以上且工业总产值增速为正的规模以上制造业工业企业,2021年度购置办公用房作为总部或研发中心的,给予购房金额2%的支持,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14、天河区企业研发投入支持:
按其上年度经核定的R&D投入增量的10%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5、天河区支持初创企业集聚发展:
按照2021年度实际租用孵化面积给予在孵企业场租补贴,补贴标准按企业入驻的孵化器获得的“天河优创”一、二、三等次进行划分,分别给予每平方米每月30元、20元、10元补贴。
16、天河区天英汇创新创业大赛奖金奖励:
10万元/家的一次性奖金奖励。
17、天河区获得风险投资奖励:
按上年度实际到账的风险投资总额的3%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80万元。天河科技园、天河软件园、天河高新区范围内企业,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8、天河区鼓励龙头企业或研究机构开放应用场景创新生态:
①区域产业创新中心或产业应用平台按市扶持资金的50%给予一次性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②参与构建产业协同创新生态的企业,按每件适配产品补贴1万元(同一产品适配不同平台、不同版本只按一件产品补贴),每位认证人才补贴5000元,每家公司补贴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
19、天河区鼓励创新载体绩效提升(众创空间、孵化器):
对“天河优创”评定为一、二、三等次的孵化器运营单位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评定为一、二、三等次的众创空间运营单位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对获评“天河优创”特色榜单的创新载体,给予一次性最高30万元奖励。同一运营机构每年度所获该条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0、天河区支持创新创业赛事承办:
国家级创新创业赛事10万;省级创新创业赛事7.5万;市级创新创业赛事5万。
21、天河区支持龙头企业创新活动举办:
按实际活动费用的3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2、天河区软件业高端人才奖励项目:
给予每人10万元奖励,可在市级软件人才政策奖励资金的基础上叠加,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10人。
23、天河区软件业创新创业人才奖励项目:
给予核心团队一次性30万元奖励。
24、天河区软件企业引进高学历人才项目:
按照博士每人5万元、硕士每人3万元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10人。
25、天河区软件业人才住房租赁补贴项目:
按照3万元每人每年的标准给予住房租赁补贴,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10人。
申报主体
在天河区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