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关于发布《光明区第三批合成生物企业认定申报指南》的通知
申报时间
04-25/05-07
支持方式
一、支持合成生物创新链建设
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对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国内外创新创业团队在光明区创办的合成生物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项目启动资助。
加大企业研发投入。对合成生物企业连续3年按研发费用的20%给予资助,每年每家企业最高100万元。
二、支持合成生物产业链建设
加大用房租金支持。对入驻合成生物产业园的合成生物企业,连续3年给予最高45元/㎡/月的租金补贴,每年每家企业资助金额最高500万元;对入驻非合成生物产业园的合成生物企业,连续3年给予最高25元/㎡/月的租金补贴,每年每家企业资助金额最高300万元。对估值达到20亿元以上或年产值超过2亿元或年纳税超过1000万元的合成生物企业,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每年每家企业最高1000万元的租金补贴。
支持产业平台建设。加快培育引进行业龙头合同研发机构(CRO)、合同外包生产机构(CMO)、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机构(CDMO)等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按项目所获市级资助的25%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对合成生物领域中试、动物实验、合成生物专用CNAS认证测试实验室等共享平台,按实际建设投资的5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对上述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平台,按照上年度服务收入的10%,给予最高300万元资助。
提供企业发展金支持。对新注册的合成生物企业,按企业前三个完整年度财力贡献的光明区留存部分,分别给予第一年100%、第二年60%和第三年40%的企业发展金支持。
加强产业空间供给。支持开展租售结合,对合成生物企业租赁区属国有企业建设的产业空间,在达到一定条件后允许以成本价优先购买。
鼓励企业高质量发展。对初次认定为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的合成生物企业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对初次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合成生物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对初次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合成生物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三、支持合成生物生态链建设
加大投融资支持。对经区科技主管部门备案,获得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投融资机构股权投资的合成生物企业,按投资机构实际投资额的30%,分三年给予总额最高500万元的资助。
申报主体
登记地、纳税地和主要经营场地均在光明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合成生物各细分领域技术研发、合成生物技术应用、合成生物产业配套领域相关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