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关于发布《2023年深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请指南》的通知
申报时间
05-17/06-16
支持方式
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每单位每年限申报1个。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择优认定。按照依托单位上两年度研发经费之和扣除同期财政补助部分后50%的资金,经核定后给予不超过300万元资助。
申报主体
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优先支持产品、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在同行业中名列前茅的大中型企业。已承担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任务的依托单位原则上不予重叠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