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珠海市关于开展高新区2022年第一批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内企业及中介服务机构场地租赁费用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
05-13/05-27
支持方式
专题一、科技创业孵化器及加速器内企业场地租赁费用补贴:
1、对孵化器内的企业,按每月每平方米15元、单个企业不超过100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场地租赁费用补贴;
2、对加速器内的企业,按每月每平方米10元、单个企业不超过200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场地租赁费用补贴。
实际支付场地租赁费用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支付额度予以补贴。
专题二、市级及以上资质孵化器内中介服务机构场地租赁费用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按每月每平方米15元、单个企业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场地租赁费用补贴。
实际支付场地租赁费用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支付额度予以补贴。
申报主体
专题一、科技创业孵化器及加速器内企业场地租赁费用补贴:租用我区已登记公示的孵化器、加速器内研发、生产等办公场地的科技企业。申请场地租赁费用补贴的企业应为珠海高新区唐家湾主园区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应符合珠海高新区主园区产业发展目录要求,主要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
专题二、市级及以上资质孵化器内中介服务机构场地租赁费用补贴:在我区获得市级及以上资质的孵化器内租用办公场地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申请场地租赁费用补贴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应为珠海高新区唐家湾主园区内注册并具有的独立法人资格,在获得市级及以上资质的孵化器内租用办公场地,可为高新区孵化载体内的科技企业提供包括工商注册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法律服务、项目申报服务、培训服务、融资服务、咨询服务等,且上一年度至少已为高新区孵化载体内5家科技企业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