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珠海市院士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
05-09/06-10
支持方式
对初次认定的市级院士工作站,一次性给予最高150万元建站经费资助,具体分为A、B、C三类:
(一)A类:建站时与3名及以上院士签约合作的,给予150万元资助。
(二)B类:建站时与2名院士签约合作的,给予100万元资助。
(三)C类:建站时与1名院士签约合作的,给予80万元资助。
建站资助经费用于院士工作站的科研、条件能力建设补助,由建站单位自行统筹安排使用,专账管理。
申报主体
在珠海市登记注册并实际运营满一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的企、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