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深圳市关于再次延长2022年外贸优质增长扶持计划(广交会采购商补助事项)申报工作受理时间的通知
申报时间
04-11/06-08
支持方式
事后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采购商(企业)参会人员按照250元/人的标准,给予采购商(企业)参会费用补助。市区累计补助金额最多不超过250元/人。
申报主体
(一)申报单位为深圳本地企业的,应当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报单位为异地企业的,应当在注册地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单位须为通过广交会官网的采购商注册登录平台、广交会微信公众号组织企业采购人员进行注册报名,并经大会采购商注册系统审核通过并办理采购商证,持有采购商证件在第130届广交会期间(2021年10月15日至10月19日)实际进馆观展采购的企业(采购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