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关于2023年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小型微型企业银行贷款担保费资助项目的申报通知
申报时间
06-27/07-26
支持方式
事后资助。
根据专项审计结果,综合年度预算规模确定资助计划。对小型微型企业发生的单笔担保额小于500万元(含)的银行贷款给予实际发生的担保费最高100%的补贴;单笔担保额500-800(含)万元的银行贷款给予实际发生的担保费最高80%的补贴).每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额不超过30万元。
申报主体
在深圳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