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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个“李子柒”?《谭谈交通》全面下架,成都广播电视台授权给当事公司“于法有据”

2022-07-11 19:31: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5

7月10日,《谭谈交通》栏目主持人谭乔发布微博称,该栏目视频被下线并可能面临千万赔偿,谭乔在该微博中放上了李子柒的一条微博截图,“已经让律师做了保存,太可怕了!资本真的是好手段!”。

随后,谭乔在个人账号发布视频,称节目《谭谈交通》面临全网下架,个人账号被清空,一些二创视频也被下架。

▲谭乔在B站上传的《谭谈交通》相关视频已被下架。

简单来讲,则是成都市广播电视台作为《谭谈交通》的版权方,授权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进行维权。

谭乔称《谭谈交通》创作初未签订任何合同及协议

据介绍,《谭谈交通》是成都本土一档交通警示类节目,从2005年开播到2018年停播,交警谭乔用了十三年的时间,主持了3000多期的《谭谈交通》,其中很多期经典节目,受到了热烈的关注,在哔哩哔哩、腾讯视频等平台,许多网友也二次创作并发布了与此相关的视频。

“《谭谈交通》是由我本人原创拍摄,带有新闻属性的,十几年来一直无偿公益普法的视频”,在发布的视频中,谭乔表示,因为初心是为了更好地普法宣传,所以他和视频的记录方均从未主张过所谓的版权存在,《谭谈交通》创作之初也并未签订任何合同及协议。

谭乔称一家名为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声称要通过《谭谈交通》视频,索赔数千万元。至于《谭谈交通》被投诉下架的原因,谭乔表示随着《谭谈交通》的走红,“有人看中来其中公益普法之外的商业价值”。

7月11日上午,有媒体联系成都市广播电视台相关负责人,对方未接听电话。

有媒体联系上成都市交管局,该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谭乔已经从该局离职了,《谭谈交通》的摄像、制作、播放都是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在负责。至于谭乔自曝节目在网上被下架,他也是才知道这个事,具体的情况他们并不清楚。

谭乔:“合情、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去解决”

谭乔表示,他很想搞清楚在新著作权法实施以后,他是否享有应当的权利,而视频记录的另一方,是否可以向他或者其他的创作者进行索赔。

谭乔同时表示,他看到有很多法律界的朋友,觉得这是新著作权法实施以后第一个独特的、有意思的案例。“如果能够通过我的遭遇向大众普及著作权法,我觉得很有意义。”

谭乔也表示,“一切都应当合情、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去解决。”

而对于未来,谭乔表示,以后还是会继续做《谭谈交通》宇宙的相关内容。他一直关注在这个时代下最普通的、个人的安全生活悲喜际遇,这是一个很有意义的事情。

律师称需先明确节目性质及涉事公司与节目的关系

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谭谈交通》之间有何关系,为何会起诉?

谭乔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相关公司应该是以知识产权方面的理由要求他的视频下架。但具体原因尚不清楚。谭乔称,他现在也还不清楚自己的视频怎么和这家公司扯上了关系。

7月11日,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向各视频网站主张版权、要求节目下架的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已经从成都广播电视台获得了《谭谈交通》的节目版权,“维权于法有据”。成都广播电视台相关负责人回应称,电视台长期以来没有对《谭谈交通》节目主张版权权利,“并不代表着任何个人可以随便侵权。”

知情人士提供的成都广播电视台版权声明显示,成都广播电视台都市生活频道(CDTV-3)为《谭谈交通》所属的《平安成都》和《红绿灯》栏目的制作单位,“本单位拥有《平安成都》栏目、《红绿灯》栏目以及《谭谈交通》板块的全部著作权,若上述栏目出现任何版权问题,由本单位全权负责”。

知情人士向记者提供的成都广播电视台和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授权书则显示,“成都广播电视台将《谭谈交通》的所有著作财产权以及将上述权利的转授权权利,以及将上述权利许可第三方进行分销的权利转授给游术文化“。记者注意到,该协议中特别注明了包含赔偿权,”上述权利均为不可撤销的权利。”

▲成都广播电视台与游术文化公司的相关授权书。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版权法相关专业律师表示,虽然与公众的朴素情感相违背,但谭乔作为参与《谭谈交通》节目的创作人员,在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确实对于《谭谈交通》的著作权不享有任何权利,其对于《谭谈交通》节目的商业利用,均属于侵权行为。

成都广播电视台内部人士表示,长期以来成都广播电视台对于《谭谈交通》的权利没有进行任何主张,“但并不代表着电视台方面对于著作权的放弃,谭乔个人通过侵权的行为长期以来获取了大量的利益,这是公认的,并不代表着任何个人可以随便侵权。”

该人士表示,目前对于电视台方面依法维权所产生的舆情,该台内部已经注意到了,正在进行进一步分析、研判。

河南良承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涛表示,首先,《谭谈交通》是一个电视纪实类的节目,属于著作权法保护作品中的“视听作品”,我们需要明确《谭谈交通》这个节目,到底是电视台拍摄的视听作品(通俗理解为摄影作品)?还是谭乔警官个人创作的口述作品。如果是前者,根据现行的《著作权法》规定,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应当由制作者享有,电视节目的制作方在通常情况下大多是电视台,即电视台是该节目的权利人,谭警官本人实际上在该视听作品中担任“表演者”,协助拍摄的是电视台,谭警官当时作为公职人员,拍摄的视频大都属于职务作品,所以著作权很可能是归电视台,并不在谭警官手上。

其次,现今维权的这家所谓的“权利人”: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从名字来看,就是一家普通的民营企业,和电视台没什么关系。这位“权利人”,是否是《谭谈交通》节目的制作人,从目前已知的企业信息中确实看不出来。如果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能够证明自己是合法权利人的话,那么吃瓜群众在未经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对谭谈交通的二次创作、传播都可能构成侵权。

若该节目是谭警官个人创作的口述作品,那么谭警官作为唯一原创作者是有权许可授权他人对该节目视频进行二次创作及传播。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为作者,且该作品上存在相应权利。由此可见,我国对于作者的认定采取推定事实的证明标准,创作者在创作完成后应及时留下本人原创证据,如底稿和原件,主动向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认定的登记机构办理作品登记,都可以有效证明自己是原创作者本人。

现在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起诉要求谭警官赔偿,是否提前沟通已经不是重点,如何解决的关键在于明确《谭谈交通》节目的性质,以及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该节目的关系。只有明确上述问题,才能谈及赔偿等问题。

涉事公司曾起诉多个平台侵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18年03月16日成立,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登记机关为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其经营范围包含知识产权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教育、新闻、医疗)等。

目前该公司“起诉他人或公司的开庭公告”共有61条,B站、抖音、咪咕、小红书、爱奇艺、腾讯、快手、百度、搜狐、乐视网、优酷、华为等均成为被告。此外,该公司目前共有86个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相关案件。

据企查查显示,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共有97个司法案件,100%的案件身份为原告,近五年里2022年案件占比100%。

7月11日,有记者根据企查查显示的公司联系方式致电该公司,电话无人接听。

有公司转发《谭谈交通》视频被起诉赔了5000元

7月11日,四川射洪一家广告公司负责人陈先生称,网传的版权声明和授权书是真实的,他们就是因为转发了《谭谈交通》而被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起诉。

“因为《谭谈交通》是一档公益性的普法节目,我于2015年在公司的微信公号转发过一次该节目的视频,没有做任何二次剪辑,此前也没有任何人通知我要下架视频。结果今年,我们突然被游术公司起诉侵权了,我是在6月份收到的法院传票,原定于7月初开庭。”陈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因为需要从县城去成都应诉,请律师、交通等也要花费不少钱,他感觉比较麻烦,就和对方和解了,最后赔偿了5000元。

厦门一家文化公司的负责人也表示,他们在公众号上转载了一篇有关《谭谈交通》二次创作的视频后,被游术公司起诉索赔一万元,案件已经在6月份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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