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专利纠纷
行政裁处受理指南
专利纠纷行政裁处作为专利行政保护的重要方式之一,具有效率高、成本低、专业性强等特点,在保障专利保护“快、准、实”上发挥着重要作用,有效发挥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快捷高效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优势,切实维护了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和创新创造积极性。
南京市专利纠纷行政裁处受理指南如下:
一、受理类别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专利纠纷行政调解(总称为专利纠纷行政裁处)
二、受理单位
南京市知识产权局
三、受理范围
(一)侵犯专利权纠纷行政裁决;
(二)侵犯专利权纠纷涉及赔偿请求的调解;
(三)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的调解;
(四)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的调解;
(五)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纠纷的调解;
(六)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纠纷的调解;
(七)其他专利纠纷调解。
四、专利纠纷行政裁处效力
(一)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效力
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专利纠纷行政调解效力
经过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时,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五、专利纠纷行政裁处优势
不收费、程序简便、时间短(一般四个月内)、效率高、专业性强。
六、联系方式
地点:南京市珠江路696号发展大厦802室
南京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保护处
电话:025-84648546、025-83632737
七、表格下载
通过“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业务职能→维权援助→行政保护”,即可下载查看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与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