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是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为及时了解和共享 碳达峰碳中和有关工作进展,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环分院定期编制碳达峰碳中和信息简报,包含政策法规、国内外标准化动态等板块。现精选部分内容持续推送给读者,方便各方及时掌握有关信息和推进工作。
本期目录
CONTENTS
01
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法规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印发《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
(二)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
(三)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
02
国际标准化动态
(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环分院专家牵头制定的ISO绿色金融国际标准正式发布
(二)《ISO 2022趋势报告》分析能源领域国际标准发展方向
(三)迈向循环经济
(四)欧盟《可持续产品生态设计法规》系列解读之一:生态设计要求
03
国内标准化动态
(一)《电解铝和氧化铝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解读
(二)《绿色电力应用评价方法》内蒙古地方标准解读
(三)《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项目温室气体减排量化和核查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启动
(四)领跑标准支撑质量分级助力质量提升
(五)2022年首批央企“领跑者”一览
04
ESG专栏
(一)国际标准化组织(ISO)ESG战略咨询组研究进展
(二)推动ESG标准体系建设,构建中国ESG生态体系的“四梁八柱”
国内标准化动态
《绿色电力应用评价方法》内蒙古地方标准解读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DB15/T 2748-2022《绿色电力应用评价方法》,该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提出并归口,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分院牵头并联合远景能源有限公司等相关方共同编制完成,于2022年9月7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创新性地提出了绿色电力应用核算评价标准化方法,填补了国内该领域标准空白。
一、标准制定背景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基于可再生能源的绿色电力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的主要目标,以及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提高电网对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和调控能力等重点任务。
绿色电力市场化发展既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路径,也是进一步推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促进我国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抓手。当前,我国正在积极推进绿色电力开发应用,以内蒙古自治区为代表的中西部省份是国家重要的能源资源基地,风、光等可再生能源丰富,是重要的绿色电力生产基地,其应用场景正在快速扩展到工业和民用重要领域,在保障生态安全、能源安全的战略性工作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但是,长期以来无论是在国家还是地区层面绿色电力相关标准均处于空白状态,特别是针对绿色电力如何“算得清、算得准”的核心关键问题,绿色电力应用核算及评价相关标准长期处于缺失状态,难以有效激发绿电市场需求侧主体活力、带动市场健康发展。
针对上述问题,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分院基于前期开展的团体标准T/SCTE 0047《绿色电力核算、评价和报告通则》的研究成果,牵头研制完成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DB15/T 2748-2022《绿色电力应用评价方法》并于2022年9月7日正式实施,成为国内绿电领域首个地方标准。本标准的发布实施为解决绿色电力应用过程中的核算评价这一核心问题开创性的提供了标准化程序和方法,是国内绿色电力领域具有重要实用价值的标准化成果创新和突破。
二、标准主要内容
《绿色电力核算、评价和报告通则》标准的核心原则和指导思想是定量定性的体现用能单位基于节能、低碳、环保等绿色发展需求通过自主生产绿色电力、专门外购绿色电力和/或通过绿色电力交易自愿认购等主动方式生产、购入、使用绿色电力的行为。标准提供了绿色电力应用相关的基本原则、工作流程、核算边界、统计报告期、核算、评价、质量保证、报告要求。标准适用于用能单位绿色电力应用相关的核算、评价和报告工作,相关核算、评价方法也可用于绿色电力相关认证工作。
绿色电力的种类主要包括风电、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以及经国家或省级主管部门政策文件明确认定的绿色电力。绿色电力的来源主要包括用能单位外购绿色电力、自发自用绿色电力以及绿色电力证书交易的表征电力等。绿色电力相关的核算、评价和报告的工作流程主要包括:确定绿色电力核算边界、确定统计报告期、进行绿色电力核算、开展绿色电力使用情况评价、撰写核算评价报告等。绿色电力核算方法包括基于监测计量的实测法、基于相关实测数据的折算法、以及基于绿色电力自愿认购交易的证书法。根据实际情况,绿色电力利用量的核算主要包括直接利用的绿色电力量,即报告主体在核算边界内实际利用的绿色电力电量之和;间接利用的绿色电力,即统计报告期内报告主体自愿纳入绿色电力核算的其通过绿色电力交易获得的绿色电力证书自愿认购量,将上述两方面计算汇总即得到绿色电力总利用量。绿色电力使用情况的评价是根据核算结果,对用能单位的绿色电力应用情况进行分等级评定, 从高到低包括主动使用绿色电力、被动使用绿色电力、待使用绿色电力等三个等级,目的在于鼓励用能单位通过自身的主动方式生产、购入、使用绿色电力的行为。
三、标准实施意义
该标准的实施为政府主管部门、用能单位、绿电生产供应商、认证评价机构、金融投资机构等相关方对绿色电力应用情况进行更加科学合理的认知和评价提供了标准化程序步骤和技术方法依据,将有力支撑绿电相关政策的有效实施落实、引导绿色电力相关技术产品和项目的推广应用、促进市场资本在绿电领域的科学高效配置。同时,标准在研制阶段即考虑了技术方法通用性,因此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可供国内其他地区推动绿色电力生产使用工作、制定实施绿色电力相关标准参考借鉴,本标准的实施应用过程实际也是为其他地区以及国家层面制定实施绿电相关标准和政策机制积累提供标准示范应用经验,对于我国绿色电力标准体系的建立健全具有先行先试的基础引领作用。可见,本标准的制定实施必将以更高标准、更高质量有力促进能源结构、能源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助力国家和相关区域“双碳”目标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