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栖霞区人工智能企业(项目)
各相关单位、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栖霞区营商环境,落实人工智能产业政策的延续性,按照《栖霞区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栖政字〔2018〕146号)要求,我区启动栖霞区人工智能企业(项目)的申报工作,并对认定的企业、机构、项目进行政策扶持。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1. 2018年8月29日(含)至2022年6月21日(不含)在栖霞行政区(含大学城)注册投资、纳税且实地经营的从事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独立法人机构;
2.符合《栖霞区人工智能企业(项目)认定及政策兑现实施细则》参评主体要求。
二、申报材料
1.栖霞区人工智能产业认定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2021年的审计报告;
5.企业2021年完税凭证,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税务局盖章);
6.截止目前的员工花名册及企业员工社保缴纳证明;
7.科技企业资质认证证明文件;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研发平台、项目情况、获得荣誉、活动报道等能够证明在栖霞区进行过人工智能相关领域研究、应用、经营、推广等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时间
2022年11月8日-11月18日
四、注意事项
1.申报主体按照要求填写《栖霞区人工智能产业认定表》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应真实、完整,各类证照、证明文件复印件要加盖公章,原则上装订成册1式6份,报所属街道园区初审合格后,加盖街道、园区公章,报中国(南京)智谷建设推进办公室。
中国(南京)智谷建设推进办公室
2022年11月7日
南京市栖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