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珠海市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申报时间
2023-01-06/2023-02-17
申报主体
(一)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及获省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或总部型机构。
(二)申报年度及上一年度在“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信用中国(广东珠海)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
(三)申报年度及上一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反有关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消防安全、税务、海关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且行政处罚事项属《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规定中纳入听证适用范围的。
支持方式
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