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区块链企业或机构备案认定项目
一、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为工商注册地址、实际经营地址和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位于龙华区的区块链企业或机构(不含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2.申请单位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申请单位为实行独立核算的从事以区块链技术研究、产品开发、数据处理、场景应用、平台运营、检测认证等领域的区块链企业或机构。直接或变相从事ICO代币发行活动,经营或入股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等区块链企业或机构除外。
4.申请单位须在国家网信办备案通过且备案的地域为龙华区或同时达到如下五项条件:
①业务方向主要以区块链技术或产业为主的,具备独立区块链研发或经营场地;
②已实际开展区块链研发或应用项目,并形成了区块链相关产品、平台或项目;
③区块链研发或平台运营团队从事区块链架构设计、底层技术、系统应用、系统测试、系统部署、运行维护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且提供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
④具有一定的资产规模和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用于区块链产业领域的研发费投入不低于100万元;
⑤拥有区块链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或核心技术。
5.申请单位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二、申报时间:2023年1月29日—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