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评价结果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高质量发展,加强省级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的动态管理,根据《四川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办法》(川科高〔2016〕18号)、《四川省众创空间备案工作指引》(川科高〔2016〕17号)和《四川省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川科高〔2020〕9号)有关规定,经孵化载体总结、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现将四川省2022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的评价结果(见附件1-3)予以公示,自2023年1月19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高新处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对于收到的任何异议文件,我们将严格按照规定办理。
四川省2022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结果
四川省2022年度省级众创空间评价结果
四川省2022年省级大学科技园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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