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评审申报指南(艺术专业)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组织(含委托评审)的有关艺术专业职称的评审。具体包括:舞台演员、演奏员、舞台编剧、舞台导演(编导)、指挥、作曲、作词、舞台美术设计、艺术创意设计、美术(仅高级职称)、演出监督、演出制作、艺术运营、艺术研究、舞台技术。
美术专业中级及以下职称、影视演员、影视编剧、影视导演(编导)、摄影(摄像)、文学(音乐)编辑、录音、剪辑、文学创作、动漫游戏设计等专业职称由相应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
二、申报条件
艺术专业的评审申报条件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广东省作家协会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3号)附件的《广东省艺术专业人员艺术表演类别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广东省艺术专业人员艺术创作类别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广东省艺术专业人员艺术管理类别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广东省艺术专业人员艺术技术保障类别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执行。
三、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
(一)对于2021年度及此后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二)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三)对于通过考试和认定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考试和认定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