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火炬管委会、自贸委:
为进一步提升人才服务保障水平,落实“留厦六条”政策举措,现印发《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操作方案》,请各区(园区)做好落实工作,并于2022年6月17日前确定牵头部门、具体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办事指南(附件2、附件3),报市人社局汇总,以便协同开展政策兑现工作。
市人社局汇总各区(园区)办事指南,在“i人才”、市人社局官网公布。各区(园区)调整办事指南的,应第一时间反馈,以便及时更新。兑现个税奖励后,各区(园区)受理机构应按批次在一周内将数据导入市人社局高层次人才确认信息平台(系统升级改造完成前通过金宏网反馈市人社局人才处),以便动态掌握全市政策实施情况。
(联系人:人才处郭钟亮 联系方式:5398980)
附件:1.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操作方案
2. 各区、火炬管委会、自贸委个税奖励受理部门联系方式
3. 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办事指南参考模板
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
2022年6月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