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支持项目申报
各有关企业:
南山区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支持项目现已接受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4月12日9:00至2023年4月26日18:00。
二、资助标准
对实际发行规模中≤1000万的部分,按照实际融资成本70%的比例给予资助;对实际发行规模中1000万<5000万的部分按照实际融资成本50%的比例给予资助;对实际发行规模中≥5000万的部分,按照实际融资成本30%的比例给予资助。
其中对当年累计发行规模≤1000万的企业资助不受地方财力贡献限制。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021年或2022年通过深圳市内金融机构单独或多家组合发行合法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获得融资,且申报时项目已结清;
3、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4、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专项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注册地或在地统计关系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