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巢湖市高质量发展政策市场监管局部分兑现补助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镇、街道,居巢经开区,各有关单位,各专利权人:
根据《巢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巢湖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巢政〔2021〕62号)、《关于印发2021年巢湖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分)的通知》(巢市监〔2021〕130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度巢湖市高质量发展政策市场监管局部分兑现补助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免申即享项目
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奖补、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奖补、专利奖奖补、合肥市市长质量奖奖补,无需提供申报材料。
(二)申报制项目
国外发明专利授权奖补及其余政策条款对应项目为申报制项目,按申报条款提供材料。
(三)申报主体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分别报送至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19室(知识产权科第1-10条)、528室(质量科第11条)。咨询电话:82189613(知识产权科)、82189856(质量科)
二、申报时间
2023年5月10日至5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各条款均须提供以下材料:
(1)诚实信用承诺书;
(2)各项目申报表、申报书;
(3)企业单位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企事业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信用·合肥”网站上的信用公示信息截图;
(5)各政策条款要求的其他申报材料。
(二)此次兑现时间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未申报的项目(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项目需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不超过一年,且与我市其他部门专项政策不重复享受)。
(三)提交的申报材料须真实、完整、合法。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予以追回,并将实施失信联合惩诫,3年内不得申报任何财政扶持资金。失信行为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不享受政策支持。
(四)手续不全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申报材料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所有申报材料须字迹清晰,无涂抹修改痕迹。
四、申报内容
政策申报条款和材料参照《巢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巢湖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巢政〔2021〕62号)、《关于印发2021年巢湖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分)的通知》(巢市监〔2021〕130号)文件。








